韓總統彈劾案或於3月下定論 大選何時舉行引關注

中新網

text

【亞太日報訊】據韓媒報道,韓國憲法法院院長朴漢徹日前表示,應在3月13日前對總統朴槿惠的彈劾案下結論,由此下一屆總統選舉何時舉行引發關注。

據悉,憲法法院一般會在周四作出判決,鑒於朴漢徹表示應在3月13日前對彈劾案下結論,憲法法院有可能於3月9日(周四)或3月2日(周四)作出判決。

報道稱,若憲法法院對朴槿惠做出罷免裁決,根據《憲法》和《公職選舉法》,韓國須從憲法法院作出判決的第二天起60天內舉行總統選舉。若憲法法院於3月9日作出判決,應在5月8日前舉行大選,若憲法法院3月2日作出判決,則該在5月1日前舉行大選。

一般情況下,總統選舉於周三舉行,憲法法院若於3月9日作出判決,大選有可能在5月3日、4月26日、4月19日舉行,若於3月2日作出判決,大選有可能在4月26日或4月19日舉行。

若憲法法院一改往常周四判決的慣例,於朴漢徹言及的最後期限,即3月13日(周一)作出判決,則大選必須在5月12日前舉行,5月12日前的最後一個周三即5月11日舉行的可能性較大。

另外,總統或代理總統須在選舉日50天前宣布大選選舉日,代理總統黃教安將對總統選舉日做最終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