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貿區51條金融細則漸次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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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辦主任鄭楊25日在中國(上海)自貿區金融創新案例發佈會上表示,上海自貿區金融開放創新制度框架體系已基本形成,截至目前,一行三會已出臺51條金融支持上海自貿區有關政策細則和措施。

鄭楊表示,央行已經出臺了支付機構跨境人民幣支付、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小額外幣存款利率上限放開、深化外匯管理改革、“二反(反洗錢、反恐融資)等5項金融實施細則;銀監會已正式發文,允許獲得離岸業務資格的四家中資銀行授權自貿區內分行開辦離岸業務;最近保監會已基本同意涉及國際業務的保險條款允許使用英文和國際協會條款,目前正在積極研究如何利用自貿區擴大保險資金境外投資使用。

鄭楊還表示,各類市場主體正在上海自貿區建設若干個面向國際的市場平臺。目前,上海期貨交易所已在自貿區設立國際能源交易中心,有關原油期貨產品的開發已基本完成,預計年內可以推出。上海黃金交易所計劃在自貿區內設立國際交易平臺,得到央行的大力支持,平臺建設有望在年內完成。

“證監會已經原則同意上海證券交易所在自貿區內設立國際金融資產交易平臺。此外,包括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上海清算所、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等金融要素市場也都在積極研究建立面向國際的金融服務平臺。鄭楊說。

上海自貿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戴海波表示,上海自貿區機構聚集效應已經凸顯,截至2月底,上海自貿區共集聚了1383家金融和類金融機構,包括43家一行三會持牌機構,1家面向國際的市場即國際能源交易中心,102家股權投資和融資租賃公司,147家金融信息服務公司,1090家投資和資產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