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29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日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意见》,围绕两个“环境”,两个“服务”,一项“基础”从市场准入、事中事后监管、质量提升、政务服务、法制保障五个方面提出28项举措,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市市场监管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改革方向和重点任务。
其中,《实施意见》允许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大类登记经营范围,保护市场主体的经营自主权。允许多个市场主体使用同一地址作为登记住所,进一步释放住所资源。
据了解,此前北京个别区的个别地方已允许多家公司使用同一地址作为登记住所。这次《实施意见》的出台意味着,这一政策适用于北京所有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