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人们对食用野生动物问题有了基本共识。不过,最近一篇题为《野生动物养殖是人类祖先的伟大创举》的文章,给人们由于担忧和畏惧凝成的松散共识浇了一盆水。
该文称,“因一次疫情就全面‘禁野’将是武断的,不科学、不理性”“对于人类而言,对野生动物产品的需求从未停止,某种意义上说已经成为‘刚性需求’”。
对此,2月18日,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发布声明道歉,并表示该文出自协会保护繁育与利用委员会下属的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自办的微信公众号,协会已决定撤销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并将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
不可否认,对野生动物的驯养,确实是人类祖先的伟大创举,也是人类能够发展到文明社会的重要基础之一。想想如果今天没有鸡鸭鱼、猪牛羊,没有猫狗这些宠物,这不仅是失去一部分生活色彩的问题,而是动摇生存繁衍根基的问题。
但是,养殖业经过成千上万年的发展,已经和“危险”的野生动物划开了严格的、清晰的界限。而只吃家禽,只吃盖章检疫的家禽,本身也是卫生健康的生活理念。
当我们决定不再吃野生动物后,我们的生活不会受到破坏性的影响,这便是我们拒绝食用野生动物的基础,也是底气。况且,食用野生动物,只是个别人的特殊癖好,又何谈“刚需”呢?这种话从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分支机构说出来,还是让人感到几分错愕。
虽然说“禁食野味”需要一步步来,科学论证、审慎施策,这当然是必要的。但是喊出野生动物产品是人类“刚性需求”,就大可不必了。
而事实上,在法律性的“禁食野生”方面,有些地方已有动作。2月14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据了解,这是我国省级人大首部专项规定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地方性法规。
根据该项决议,除国家和天津市重点野保护生动物之外,又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在野外环境中自然生长繁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列入。2月19日吉林省旅游协会也发出“禁猎 禁售 禁烹 禁食野生动物”的倡议。
此外,在2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抛开这些法律和倡议层面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考量,具体到每一个个体,还是要建议:管住自己的嘴,不吃野生动物,我们的生活只会更美好。毕竟,在食用野味这个问题上,我们已经付出过巨大的代价,而这也是食用野味带来的不可承受之重。
常识告诉我们,野味并不是刚需。相反,拒绝野味,倒是可以获得一份安全感。至于那些打着“滋补”和“治疗”幌子的“不得不吃”,你首先难道不该论证这种“吃”的必要性吗?
话已至此,吃与不吃,主要看法律,然后看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