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 全面加强汛期安全监管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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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长江海事部门积极备汛 谢军 摄

中新网武汉7月11日电 (谢军 袁毅 肖奇 徐金波)针对长江沿线水位持续上涨、防汛形势异常严峻,长江海事局于10日17时将防汛等级提升为Ⅱ级应急响应,并全面加强汛期安全监管。

近期,受连续强降雨影响,长江沿线水位持续上涨。截至7月10日,长江干线监利以下主要港站全部超过警戒水位,城陵矶突破保证水位。根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测,7月10日—15日,长江上游至中下游干流附近自西北向东南将有一次移动性强降雨过程,长江干线监利以下江段水位将有1.0—1.5米的涨幅,防汛形势异常严峻。

图为,长江海事部门积极备汛 谢军 摄

长江海事局于7月10日17时将防汛等级提升为Ⅱ级应急响应,全面加强汛期安全监管。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等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以战时状态、战时作风,深入开展“汛期百日安全”活动,做好责任闸口(堤坝)的守护,严格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防台工作。

二是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准确掌握辖区风险隐患,针对性加强安全监管和风险防范;加强涉客船舶管理,严格落实恶劣气况以及封渡水位情况下的禁限航工作;加强危险品船舶管理,强化动态监控和重点航段现场维护,做好中游危险品船舶联动管控;强化水工作业管理,督促港口、码头、桥梁、在建工程等相关涉水单位加强防汛防台安全自查;加强锚地管理,督促锚泊、靠泊船舶严格落实防汛防台各项措施;加强急流、弯曲等重点航段的现场驻守,强化通航秩序管控严防重大险情事故发生。

图为,长江海事部门积极备汛 谢军 摄

三是要求长江引航中心加强汛期、强对流天气下的引航生产组织和安全管理,防止引航事故发生,要求长江通信管理局加强对设备与线路的巡检,强化安全值班和话台值守,确保网络安全和通信畅通。

此外,长江海事部门严格应急值守,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机制,密切关注气象和水文变化,及时收集汛期极端天气、水情信息,加大安全预警和安全提示力度,落实防汛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该部门提醒,船舶汛期航行要注意及时收听气象水文信息和海事部门发布的航行通警告,遵守有关航行规定,切勿冒险航行;要及时检查锚、锚链等锚泊设备,锚泊时应抛足锚链,同时应加强值班,确保不发生走锚险情。同时,航行中注意防范流木浮渣损坏舵浆;加强机器设备检查,确保工况良好;洪水期岸坪被淹没,船员切记要行驶于航标标示的航道内,千万不可因贪缓流而过分靠近堤岸行驶,以免发生搁浅、触礁等事故;当船舶经过桥区水域、施工水域时,要注意与桥墩和施工设施保持一定的横距,避免因横流影响而发生触碰事故,并严禁超载运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