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第31届“3·15”晚会现场正式发布。该《办法》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细化完善,制定了一系列规范交易行为。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副司长韦犁介绍,为集中清理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维护网络市场良好环境,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将采取更有力的监管手段,包括制订网络交易平台责任清单,厘清平台责任边界,加强对平台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管,进一步压实平台责任,探索对平台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评估。
针对网络经营主体登记问题,《办法》对《电子商务法》规定的“零星小额”和“便民劳务”两类免于登记情形进行了具体界定,以提升网络经营主体整体合规度。针对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新业态,《办法》界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定位,明确了各参与方的责任义务。
针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办法》严格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其切实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内部治理。针对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规则,《办法》做出了详细规定,切实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针对虚构交易、误导性展示评价、虚构流量数据等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办法》进行了明确规制,禁止各类网络消费侵权行为。
就平台强制“二选一”问题,《办法》规定平台不得通过搜索降权、下架商品、限制经营、屏蔽店铺、提高服务收费等方式,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在多个平台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利用不正当手段限制其仅在特定平台开展经营活动。
在监管手段上,市场监管总局还将开展网络交易监测信息分发系统建设,启动全国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建设,实时汇集全国网络交易监测信息,实现监管部门和平台企业间、网店所在地和平台所在地的协查,加强跨地域协同监管。
近年来,随着网上零售持续较快增长,网购热点频出,相关投诉也相应迅速增长。市场监管总局在315前夕发布的12315平台工作报告中指出,2020年全国12315平台共受理网购投诉举报203.32万件,占平台投诉举报受理总量的28.04%,立案18.41万件,诉求热点主要集中在三方面:直播带货、生鲜食品和网上订餐。
去年10月至12月,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部署开展“网剑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网上检查网站、网店437.64万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25.17万个次,删除违法商品信息23.39万条,责令整改网站2.31万个次,提请关闭网站2774次,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6665个次,抽查核实平台内经营者主体信息11.69万个次,查处违法案件19976件,罚没款5.43亿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为完善网络交易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净化网络交易空间、维护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制支撑,具有重要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