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滬港通跨境操縱案告破 家族團夥累犯“現形”

中國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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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上周五(18日)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證監會通報唐某博等人借道“滬股通”交易機制反向操縱A股的新型操縱市場案件。業內人士表示,在深港通進入倒數讀秒階段,首例滬港通跨境操縱案告破,對不法分子起了很大震懾作用,擊中了市場亂象的“七寸”。

被罰者系慣犯團夥

相關資料顯示,涉案人員系證券市場慣犯。從證監會通報內容來看,2010年以來,唐某博及其家庭成員唐園子(其胞弟、多年證券公司從業經歷)、袁海林(其表叔)等人曾先後數次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調查。從處罰結果來看,2012年10月、2015年,該團夥先後被處以頂格罰款。

通過梳理對這些案件的追查過程發現,以唐某博為首,以其親友唐園子、袁海林等人為核心成員的違法團夥分工明確,控制使用近百個以他人名義開立的證券帳戶進行股票操作並頻繁換倉。

據相關辦案人員介紹,2016年年初,交易所監控發現,滬股通標的股票“小商品城”成交明顯放大,股價漲勢明顯高於上證綜指漲勢。通過大數據分析顯示,來自香港的證券帳戶與開立在內地的某些證券帳戶相互配合,頻繁自買自賣、高買低賣,連續拉抬後反向賣出,有操縱市場的重大嫌疑,滬港通開通以來首例跨境操縱線索浮出水面。

根據調查發現的蛛絲馬跡,中國證監會一舉查獲唐某博夥同多名家族成員同時在香港和內地以本人和他人名義開立證券帳戶、內外配合,實施跨境操縱的違法事實。經查,唐某博等人涉嫌操縱滬股通標的股票“小商品城”,交易金額近30億元人民幣,獲利4000餘萬元。證監會同步查實了唐某博等人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期間,涉嫌利用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操縱其他5只內地股票,非法獲利近2.5億元的違法事實。

“市場操縱行為通過不正當手段,營造虛假的市場供求關係和證券期貨價格,誤導投資者的投資決策,既扭曲了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破壞了市場秩序,又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同時這種行為是以損害多數人利益為代價,為少數人換取不義之財,是一種肆無忌憚的掠奪。”一位不願表明身份的券商人士告訴記者。

監管機構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唐某博等人多次、反復在境內或跨境實施操縱市場行為,情節惡劣,行為囂張,一直是中國證監會近年重點持續監控、多次嚴肅查處的違法對象之一。

五大手法成操縱股價“殺器”

統計數據顯示,今年前10個月,中國證監會共計公佈了對140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的決定,其中,23宗屬於操縱市場。縱觀這些違法案件,五大特徵成為市場操縱“殺器”。

“殺器”之一,是將一種或多種傳統操縱手法與新產品、新業務、新技術、跨市場、跨邊界等新事物、新情況相嫁接,導致操縱形式不斷翻新,取證、認定難度前所未有。

從中國證監會查處的案件來看,金建勇融券做空“國海證券”案就是這方面的典型。據瞭解,金建勇通過開發使用快速交易軟體,雇傭交易員,在2015年6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利用融券交易T+0日內回轉機制,集中持股優勢大量連續交易“國海證券”,加劇市場空頭氣氛,製造短時間內多空力量失衡,引發投資者恐慌性跟風拋售,強化了“國海證券”股票價格的下跌趨勢,打壓股價得手後,隨即以低價反向買券還券,獲利44萬餘元,對市場秩序與信心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

“殺器”之二,是不少個人大戶操縱手法兇悍,在敏感時點進一步加劇市場波動。部分被查處的“超級散戶”沉浮股市多年,投資經驗豐富,資金實力雄厚,如當年寧波敢死隊四大操盤手之一的馬信琪、私募明星葉飛、牛散肖海東等,操縱手法異常兇悍,操縱股票涉及多只走勢詭異的“妖股”,引發市場極大關注。

以被中國證監會處罰的馬信琪為例,他在2015年7月31日多次大筆申報買入後快速撤單,以不成交或少量成交的方式拉抬“暴風科技”股價,隨後快速反向賣出之前持有的部分股票獲利。

“殺器”之三,是操縱行為人利用融券、場外配資等杠杆融資撬動巨額資金,放大違法收益,案件罰沒款金額隨之屢創新高。以傘形結構化信託產品為例,融資杠杆效果明顯,可以形成相當突出的資金優勢,其被利用進行市場操縱的案例並不少見。這類案例的典型就是中鑫富盈、吳峻樂合謀操縱特力A、得利斯股票價格案。

“殺器”之四,是有的私募基金、諮詢機構和人員與上市公司內外勾結,打著“市值管理”的旗號操控資訊披露節奏和內容,濫用資訊優勢操縱市場破壞投資者信心。比如,2014年5月至2014年12月,時任宏達新材董事長、總經理、實際控制人的朱德洪與上海永邦合謀,利用資訊優勢連續買賣、在自己實際控制的帳戶之間進行交易,影響宏達新材股票交易價格。此外,上海永邦還利用資金優勢連續買賣、在自己實際控制的帳戶之間進行交易,影響金禾實業股票交易價格。

“殺器”之五,是通過本地或跨境程式化交易高頻雙向申報、頻繁撤單甚至自成交,濫用技術優勢操縱市場破壞市場公平。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曾表示,程式化交易具有頻繁申報等特徵,產生助漲助跌作用,特別是在股市大幅波動期間對市場的影響更為明顯。

警示效應

在中國證監會高壓打擊態勢之下,一系列案件的當事人也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通過對公開信息進行梳理發現,操縱市場的執法領域已經廣泛涵蓋主板、新三板、期貨市場、交易所債券市場等,已處罰案件中不乏手法典型、模式各異的標杆案件,其中裹挾著隱秘龐大的傘形信託帳戶體系、翻新演變的操縱手法、成倍的資金杠杆、巨大的獲利金額。有關監管部門人士表示,這些案件背後始終有一條主線,那就是中國證監會依法、從嚴、全面反操縱的監管執法理念,淨化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信心。

“中國證監會近期查處的一系列重大違法案件,令人印象深刻,對不法分子起了很大的震懾作用。”香港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Tom Atkinson表示。

而唐某博等人操縱市場案系中國證監會成功查處的首起不法投資者繞道香港開立證券帳戶,借道“滬股通”交易機制反向操縱A股的新型案件,是監管部門有效應對執法新形勢的成功案例。本案揭示出在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下違法違規呈現跨境、隱蔽、複雜的趨勢。

大同證券首席投資顧問鄭虹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隨著操縱市場一些新特點的出現,以及我國資本市場的進一步對外開放,執法面臨的工作任務會越來越重,這就對監管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迫切需要監管層加強對這些行為的打擊,另一方面,需要加強與境外監管機構的合作。嚴打操縱市場行為,這才擊中了市場亂象的“七寸”,不光有利於維護市場的穩定,維護市場的“三公”,同時還有助於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指出,從中國證監會通報的案例和數量來看,表明中國證監會打擊資本市場惡性操縱案的力度在加大,效率也在提高。他建議中國證監會效仿中央反腐“打老虎”的做法,加大打擊力度,淨化資本市場。(中國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