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就打擊電信詐騙再度協商

text

【亞太日報訊】兩岸主管部門《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有關合作打擊電信詐騙第二輪協商,于5月12日至14日在珠海舉行。

據人民日報海外版報道,此次爲期三天的協商取得了積極成果。雙方就進一步合作偵辦涉肯尼亞電信詐騙案和涉馬來西亞電信詐騙案交換了部分證據及相關資料;台灣方面將采取積極有效措施,追查幕後“金主”和贓款去向,及時追回贓款並返還大陸受害人;大陸方面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安排台灣犯罪嫌疑人家屬前來大陸探視;雙方適時對案件偵辦情況進行階段性總結,進一步深化在《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下共同打擊電信詐騙犯罪的合作機制,堅決遏制電信詐騙犯罪猖獗勢頭。

報道稱,14日的會談中,大陸公安機關專案組向台灣代表團通報了涉馬來西亞電信詐騙案的相關情況:2016年3月至5月,公安部組織廣東省公安廳和珠海市公安局組成專案組赴馬來西亞開展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行動,抓獲117名犯罪嫌疑人(大陸65名、台灣52名),破獲“冒充公檢法”類電信詐騙案件100余宗,涉案金額巨大,繳獲一大批涉案贓物。4月30日,97名犯罪嫌疑人(大陸65名、台灣32名)被押解回中國大陸,現羁押于珠海市第一、第二看守所。

根據馬來西亞警方移交的物證和大陸公安機關的深入調查,截至目前,已初步查清這97人分屬5個犯罪團夥,基本查清其中4個團夥的主要犯罪事實、作案手段、組織架構、交易資金賬戶及相關電子證據,32名台灣嫌犯對實施詐騙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另一團夥因其他20名台灣嫌犯已經被遣返台灣,調查工作遇到困難。

通報指出,由于一批台灣“金主”、骨幹成員在逃,給公安機關開展查證、核實、追贓等工作帶來困難。大陸公安機關邀請台灣代表團來大陸,就案件偵辦深入溝通情況,提出協助辦案請求,交換有關證據材料。

“受害人的痛苦我們都了解,需要通過兩岸積極加強合作,來有效地打擊犯罪、遏制犯罪。”台灣代表團團長陳文琪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關于各界關心的贓款返還問題,雙方會在合作的基礎上,積極追贓查贓、返還贓款,平複及填補受害人的損失。”

另據介紹,雙方同意通過海協會和海基會的渠道辦理台灣犯罪嫌疑人家屬探視問題。根據大陸刑事訴訟法規定和慣例,偵查階段不允許犯罪嫌疑人家屬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