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新國五條:嚴格限購 擴大房產稅試點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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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舉行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出臺了樓市調控“國五條。 網絡圖片。

國務院5項措施調控樓市 省會城市要公佈控制目標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昨日主持召開本屆政府最後一次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

會議指出,我國正處於城鎮化快速發展時期,短期內熱點城市和中心城市住房供求緊張格局難以根本改變,支援自住需求、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是房地產市場調控必須堅持的一項基本政策。要保

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嚴格執行並完善有關措施,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這是本屆政府第234次國務院常務會議。

調控樓市“新國五條

1 完善穩定房價問責制度

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除拉薩外的省會城市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制定並公佈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建立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

2 擴大房產稅改革試點

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已實施限購措施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要在限購區域、限購住房類型、購房資格審查等方面,按統一要求完善限購措施。其他城市房價上漲過快的,省級政府應要求其及時採取限購等措施。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範圍。

3 增加中小戶型住房供應

2013年住房用地供應總量原則上不低於過去五年平均實際供應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的供地、建設和上市,儘快形成有效供應。

4 地級市把農民工納入保障房建設

全面落實2013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萬套、新開工630萬套的任務。配套設施要與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同步規劃、同期建設、同時交付使用。2013年底前,地級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當地住房保障範圍。

5 嚴格執行明碼標價

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強化企業信用管理,嚴肅查處仲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推進城鎮個人住房資訊系統建設,加強市場監測和資訊發佈管理。

熱點回顧

房產稅試點遲遲難擴圍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2011年1月27日,上海、重慶宣佈次日開始試點房產稅,上海徵收對象為本市居民新購房且屬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購房,稅率暫定0.6%;重慶徵收對像是獨棟別墅高檔公寓,以及無工作戶口無投資人員所購二套房,稅率為0.5%-1.2%。

房產稅在上海、重慶試點已滿兩年,官方尚未公佈試點兩年來的成果如何,而試點擴圍也還停留在探討階段。關於房產稅試點的第二批名單,先後有北京、杭州、湖北等說法,但均被否認。2012年3月,國務院批轉的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2012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明確,年內要加快財稅體制改革,適時擴大房產稅試點城市範圍。

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人社部近日聯合發佈的《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若干意見》提出,改革完善房地產稅,完善房產保有、交易等環節稅收制度,逐步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範圍,細化住房交易差別化稅收政策,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徵管。

專家預測

調控組合拳或兩會後推出

19日,一則“本週四樓市或有新政出臺,待選方案為二套房7成首付 貸款利率1.3倍的傳言引發普遍關注,受此影響,地產股集體跳水。加之大中城市房價上漲的形勢,不少業內人士預測新政將在近期出臺。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表示,按照市場邏輯推理的話,可能性很大。

但中原地產研究總監張大偉對此持保留意見。他表示,今年兩會前一個月“應該是政策真空期。他認為,按市場情況判斷,調控新政出臺是趨勢,或在兩會後推出,但限制二套房的政策可能是政策組合拳中的一部分,不然單就這項政策不足以控制房價。

自1月份以來,昆山、東莞、金華等城市先後出臺了下調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通知,這也引發市場對樓市調控加碼的種種猜測。亞太城市房地產業協會會長謝逸楓認為,地方政府收緊住房公積金政策,有可能會成為全國兩會後樓市調控加碼的重要信號。謝逸楓稱,去年下半年以來樓市反彈跡象明顯,成交量和房價均呈現加速上漲的趨勢,房地產的政策調控進入敏感時期。

值得關注的是,即便住房公積金政策收緊無關樓市調控加碼,但連續幾個月的樓市成交反彈,已經導致購房者恐慌情緒再次蔓延。

往年政策調整大掃描:

5年234次國務院常務會12次涉及樓市

從2008年3月19日以來,國務院常務會議共召開234次,研究討論611個議題。

2008年3月19日,新一屆國務院開始全面履行職責。算上昨日的這一次共有12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涉及樓市。

2008年12月17日 進一步鼓勵普通商品住房消費。對已貸款購買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準,再申請購買第二套普通自房的居民,比照執行首次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優惠政策。

2009年12月14日 研究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措施等。

2010年4月14日 部署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措施。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2010年10月25日 部署第四季度經濟工作,提出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

2011年1月26日 研究部署做好房地產調控工作。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2011年4月13日 分析一季度經濟形勢,提出鞏固和擴大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效。要堅持調控方向不動搖、調控力度不放鬆。嚴格控制投機投資性購房需求,把房價控制在一個合理水準。

2011年7月12日 部署繼續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已實施住房限購措施的城市要繼續嚴格執行相關政策,房價上漲過快的二、三線城市也要採取必要的限購措施。

2011年10月29日 分析當前經濟形勢,提出堅定不移地搞好房地產調控。

2012年4月13日 分析一季度經濟形勢,提出鞏固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果。堅持房地產調控政策不動搖,決不讓調控出現反覆。

2012年5月23日 提出穩定和嚴格實施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2012年10月17日 分析當前經濟形勢,提出堅定不移地搞好房地產市場調控。

2013年2月20日 提出五項措施調控樓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