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息縣5人從事“全能神”邪教活動被判刑

text

新華社鄭州6月4日電(記者甘泉)河南息縣人民法院近日先後對兩起從事“全能神”邪教活動的案件進行了判決,5人因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判刑。

被告人張某稱,2012年11月的一天夜裏,他在息縣政府路廣場散步,遇到一名40多歲的男子。“那男的問我,信老天爺嗎?我說,信。”之後,這名男子就給了他一大摞全能神的宣傳冊,讓他散發。

2012年12月9日,張某與孟某某(在逃)攜帶“全能神”宣傳冊來到息縣譙樓街道一橋路公開向門店居民散發。當散發至一洗浴中心門口時被息縣公安局巡防隊員抓獲,當場從二人攜帶的手提袋內查獲“全能神”宣傳冊《老天爺真的下了凡》《神主宰著全人類的命運》共222冊。附近居民稱,張某散發的宣傳冊裏有“世界末日到來了”的內容。隨後,公安機關又在其居住處查獲大量宣傳單、書籍、音視頻等“全能神”邪教宣傳資料。

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本某、魏某某、張某某和代某某均為女性,為最高小學文化程度的農民,四人分別於2012年12月12日、8日、10日因散發邪教傳單被行政拘留15日。

等到四人先後被釋放,12月27日再次聚會。她們按照邪教“全能神”組織上級的指示安排,編寫“全能神”信徒被公安機關打擊受迫害的自白書,為邪教在網際網路及媒體炒作提供材料。接群眾舉報後,民警趕到將其抓獲,並當場收繳“全能神”邪教上級指示條一張,搜查出“全能神”資料51份。

息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散發邪教宣傳品,宣揚邪教,破壞法律、行政法規實施,構成了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張某、本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6個月,魏某某、張某某和代某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