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布魯塞爾4月15日電(記者帥蓉
趙小娜
盧蘇燕)歐洲議會全會15日批准了關於如何救助歐元區瀕臨破產銀行的三項法案,分別為銀行業恢復與清算法案,銀行業單一解決機制法案和經修改後的存款擔保計劃法案。
這些法案旨在確保讓銀行的投資者而不是納稅人來承擔銀行破產的清算成本,這意味著歐洲離建立銀行業聯盟更近了一步。
這些法案規定,在銀行出現問題需要救助時,首先承擔救助責任的應該是銀行股東、債權人或大額儲戶。在銀行業單一解決機制下,將設立規模為550億歐元的單一解決基金,這一基金將在8年裏通過向銀行徵收的方式籌集。同時,新的存款保障計劃保障對象為歐盟28國所有銀行存款在10萬歐元以內的儲戶。
“從現在開始,納稅人將不再需要為破產銀行買單了,這對於歐盟本身,以及歐盟的銀行業以及歐盟貨幣歐元來說都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希臘財長斯圖納拉斯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