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视亚裔?美国司法部对哈佛大学展开调查

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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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平权法案曾帮助许多少数族裔申请者进入大学,而近年来,这一法案多次被指有可能损害了白人和亚裔美国人的利益。

美国司法部援引此前的一起诉讼案,对常青藤盟校哈佛大学展开了调查,查看该校在录取过程中是否将种族当做考量因素之一,并因其没有配合提供所需材料发出警告,称该校没有遵守联邦民权法。

在这桩诉讼案中,哈佛大学被指其平权法案政策歧视亚裔美国人。

司法部发出最后通牒,如果哈佛大学不在12月1日前上交录取政策相关文件,将对其提起诉讼。

据《华盛顿邮报》,司法部官员在周五发送的两封信中指出,哈佛大学在11月2日截止日期前没有提供该部门要求的“任何一份文件”,哈佛大学的律师是在试图“逃避其第六条的义务”。

司法部官员称,哈佛大学接受了联邦资助,而根据1964年《民权法案》,该校必须遵守司法部提出的要求,但两个多月过去了,哈佛大学没有提供一份文件。

1964年《民权法案》第六款禁止接受联邦资金的机构因种族、肤色或出生国籍对任何人进行歧视。

“司法部没有其它选择,只能断定哈佛大学没有遵守第六条款的(信息)获取义务。显而易见,第六条款不允许正在接受调查的实体来决定哪些信息才是相关的,”司法部在信中写道。

此前几个月中,司法部多次暗示将挑战平权法案政策。《华尔街日报》的报道最先确认了司法部对哈佛大学的调查一事。

美国最高法院曾多次就高等教育中的平权法案案件作出裁决。最近一起是在2016年6月,当时最高法院裁定,支持得克萨斯大学允许将种族作为录取决策的考虑因素之一,以帮助少数族群申请者进入大学。

最高法院4票支持、3票反对的裁定结果也被广泛解读为,对哈佛等大学采用的“整体评估录取”方式开了绿灯。这种录取方法将种族因素考虑在内。

但美国保守派人士认为,在帮助非裔和拉丁裔申请者的同时,平权法案有可能损害了白人和亚裔美国人的利益,将他们置于不利地位。

弗吉尼亚非营利组织“大学生公平录取”(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 2014年对哈佛大学提起诉讼。据《纽约时报》,该组织称,该校的录取过程相当于一个不合法的配额制度,每年录取非裔美国人、西语裔美国人、白人和亚裔美国人比例大致相当,尽管申请率和生源质量有变化。

报道援引普林斯顿大学的一项研究发现指出,亚裔学生的SAT成绩需要比白人高出140分,才会获得同样进入私立院校的机会,一些人称其为“亚裔税”。

哈佛大学则一直坚称,其录取政策完全遵守了美国法律。哈佛发言人杰克逊(Melodie Jackson)此前表示,该校的录取政策是公平的;它将每个申请者“视为一个整体”,遵循了最高法院确定的标准;该校提倡“与不同背景、生活经历和观点的人合作的能力”。

专家指出,如果禁止哈佛把族裔作为录取的考量因素,那么该校亚裔美国学生的比例就会上升,而白人、黑人和西语裔学生的比例则会下降。

“大学生公平录取”的总裁布鲁姆(Edward Blum)对司法部的调查表示欢迎。他称:“哈佛大学的亚裔配额,以及整体的种族平衡政策,已被我们的联邦机构忽视太久。”

哈佛大学的录取过程常常成为公众的焦点,因为这所常青藤盟校是美国竞争最激烈的大学之一。今年3月,在近4万名申请者中,仅有2056人获得2017年秋季入学通知,录取比例略高于5%。

在被录取的人中,有22.2%是亚裔美国人,14.6%为非洲裔美国人,11.6%为拉丁裔美国人,还有1.9%是美洲土著居民。

(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