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關注天津爆炸案三大疑點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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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亞太日報綜合報道,在天津發生致命爆炸後,外媒對此次事故提出了諸多疑問:危險化學品倉庫為何如此靠近居民區?地方政府與擁有這些倉庫的瑞海國際物流公司之間是否存在腐敗關系?天津民眾的周邊環境安全是否存有隱患?本文總結了多家外媒關注的三大疑點及其相關報道。

為何倉庫與居民區之間的距離近於規定許可的距離?

倉庫與居民區距離圖示。視頻截圖

據美國《華爾街日報》網站8月19日報道質疑:為何這些倉庫與居民區之間的距離近於規定許可的距離?發生爆炸的倉庫距離公寓樓、公路和鐵路線僅數百米,盡管國家安全規定禁止在離居民區1000米之內修建大型危險化學品倉庫。

《華爾街日報》報道稱,北京一名律師在微博上問:“誰做的環保評估?”這一問題問得非常恰當。天津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為瑞海公司出具的一份環境影響測評報告表明,該項目涉及的物料大多為危險、易燃物料。這份報告的結論是,事故風險“在可接受範圍內”。

這份報告的一個奇特之處是,在公眾參與部分,報告稱向“周邊”居民發放了130份調查問卷,收回128份,100%的受訪者認為選址“合適”。該報告稱,51.6%的受訪者接受這一項目提出的環保措施,其餘受訪者沒有發表意見。

報道稱,但並沒有關於受訪者是誰或這份環評報告本身的進一步信息。這一報告被提及,不僅證明有理由對此事進行深入調查,還凸顯了讓整體環境影響測評工作變得更透明和更有效的緊迫需求。

瑞海公司為誰所有?

另一個為多家外媒所關注的問題是,瑞海公司為誰所有?據新華社報道,該公司曾在沒有取得此次爆炸涉及化學品的經營資格的情況下開展相關業務達數月之久。

瑞海公司官網截圖。

香港《南華早報》網站8月20日報道,天津“8·12”危險品倉庫大爆炸涉事企業瑞海國際物流公司,繼幕後股東被揭“紅頂”背景、“政商資源結合”、無證運營危化品倉儲之後,再被發現其注冊地房間內同時存在37家公司,在其工商資料注冊地也不見公司辦公場所,涉嫌虛假注冊。

另外,天津市交港局被發現在瑞海公司未取得《港口經營許可證》和《港口危險貨物作業附證》時,就批複該公司“試運營”危化品半年,進行部分危險品儲存業務,涉嫌違反危化品經營許可審批的“紅線”。

取代被查的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楊棟梁擔任國務院“8·12”事故調查組組長的公安部常務副部長楊煥寧,在調查組第一次全體會議上強調,要依法依規徹查事故原因,“不管涉及誰、不管有什麼背景,都要查清、查細,一查到底”。

報道稱,由於發生在中國最大的城市之一,此次災難應該促使人們對中國各行業中達不到標准的工人安全狀況進行必要的更深入的關注。問題的根源是,中國的治理狀況中一直存在的一個明顯缺陷,即中央制定了法規但地方實施不力。這一狀況在中國各行業和整個社會中都普遍存在。

天津民眾的周邊環境安全是否存有隱患?

據德國之聲電臺網站8月20日報道,在8月12日大爆炸後,因為空氣中發現有毒化學物質,數千名周邊居民不得不離開其住所。當地政府表示,將會遷移該地區的化工設施。媒體和民眾都在質疑天津周邊環境是否仍存有隱患?

天津環保局8月19日發布的一份報告稱,在爆炸地點附近的25個水質監測點檢出氰化物,其中一個雨水管口點位超標277倍。

與此同時,天津衛生部門18日發布聲明稱,天津的飲用水符合國家標准。但是政府也證實,爆炸點存有約700噸有劇毒性的氰化鈉。

據中國官媒援引天津政府的話稱,經過數天調查,他們確認化學品倉庫中存有3類、約40種危險品,共2500噸。第一類是1300噸可能發生爆炸的氧化物,包括硝酸銨、硝酸鉀等;第二類是500噸鈉、鎂等易燃物;第三類是700噸劇毒物,以氰化鈉為主。

另外官媒也報道稱,化工倉庫距離住宅樓和輕軌站過近,不符合中國對於存儲危險品的規定。

據報道,在數百名居民抗議要求政府回購受損房產、進行理賠之後,天津政府表示,將由第三方進行評估,根據該評估“依法進行賠償”。

天津濱海新區區委書記宗國英表示,經過鑒定受損房屋“或拆掉,或重建,或修繕,總之,該賠的就要賠,該理的就要理”。他說,需要修繕的一定修繕,需要回購的一定回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