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191件269人 批捕20件23人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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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网络视频发布会。 黄莹 摄

中新网济南2月25日电 (记者 梁犇)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25日召开的网络视频发布会上获悉,该省检察机关依法从快从严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截至目前,该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191件269人;受理审查逮捕27件31人,批准逮捕20件23人;受理审查起诉13件15人,起诉10件10人;一审判决9件9人。

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振忠介绍,疫情发生后,检察机关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明确对故意隐瞒病情、行程、接触史以及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造谣传谣等13类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同时,检察机关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情节,准确认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既严厉惩治严重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又把握好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严厉打击与依法办案的关系,既总体上体现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打击的政策要求,又避免不分具体情况搞“一刀切”的简单操作。目前,不批准逮捕4件5人,建议改变定性3件3人。

2月25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网络视频发布会。 黄莹 摄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涉疫业务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第一检察部主任许勍介绍说,该省涉疫情刑事案件的主要表现出案件类型复杂、作案手段多样、危害后果严重等特点。截至目前,涉疫情刑事案件中,诈骗罪占比44.7%,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占比11.1%,妨害公务罪占比10.6%,寻衅滋事罪占比7%,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占比3.5%。

许勍表示,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的手段主要为故意隐瞒疫情发生地接触史、或拒不配合防疫调查,或拒不进行自我隔离。妨害公务案件的手段主要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两高两部意见规定的“三类”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

“此次疫情的爆发和蔓延,对检察机关如何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为疫情防控提供服务和保障提出了新课题。”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周锦燕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该省检察机关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在野生动物保护、检验检疫、传染病防治等方面,拓展监督范围,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疫情“源头”防控提供服务和保障。

周锦燕表示,该省检察机关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重点针对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违法情形,加大办案力度,力争办理一批有分量的典型案件,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效果。

2月25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网络视频发布会。 黄莹 摄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访场所临时关闭。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高洪波称,接访场所关闭期间,群众可以通过来信、网络、电话等方式向检察机关反映信访诉求、申请法律监督、提供证据材料、查询案件进展、咨询法律问题等。该省检察机关已经通过省检察院官方微信等新媒体方式向社会公布了网络信访方式、热线电话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