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规范基层“属地管理” 让基层不做“背锅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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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张煜欢 摄

中新网杭州6月3日电(记者 张煜欢)3日,浙江举行《关于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为避免上级部门将责任“甩锅”乡镇的情况,此次发布的“持续减负40条”中明确提出建立职责事务下沉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的三项准入制度,为基层放权赋能,让基层不再做“背锅侠”。

“乡镇是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承担着稳定一方社会、发展一方经济、服务一方百姓的职能。‘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很多工作要靠乡镇去落实。”浙江省委编办副主任、一级巡视员余杰说,在实践中确实存在“属地管理”不规范,责任“甩锅”乡镇的情况。

“有的地方以‘属地管理’之名、行‘属地责任’之实,有的县级部门往往会以考核、协调会等形式,把本应属于自己的事情转移给乡镇,把本应部门承担的责任转嫁给乡镇,这就是‘甩锅’,因此有基层反映称‘属地管理是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余杰说。

为让基层“少背锅”,2019年,浙江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明确提出构建“县乡一体、条抓块统”的基层管理模式。此次出台的“持续减负40条”又对规范“属地管理”作出了相应部署。

“我们坚持从基层实际出发,按照‘属于部门法定职责、实践中需乡镇协同落实的事项’,梳理乡镇‘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明晰县乡工作界限。”余杰说。

围绕每一项“属地管理”事项,浙江逐步清晰部门和乡镇具体的责任边界,实现“部门干什么,乡镇干什么,一看就明白”。每一项“属地管理”事项都明确一个牵头部门,牵头部门对“属地管理”事项承担“兜底”责任,乡镇按照清单所列责任,加强工作协同和配合。

余杰介绍,上述清单背后还有一整套机制来支撑。在完善考核机制过程中,从原来部门给乡镇的单向考核,变为部门乡镇双向互评、捆绑考核,同时将清单管理纳入巡视巡察,逐步实现乡镇“清单之外无属地事项、列明之外无其他责任”。

目前,浙江省委组织部和浙江省委编办正部署开展构建“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基层管理模式“1+3”试点(“1”为衢州市,“3”为长兴县、绍兴市柯桥区和衢州市衢江区)。下一步该省还将努力改善乡镇权责不一致、“小马拉大车”状况,通过流程再造和整体智治,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