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通過《反洗錢、反資金支恐法》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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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記者陸睿 朱龍川)據朝中社17日報道,朝鮮日前通過了《反洗錢、反資金支恐法》,2006年10月朝鮮通過的《防止洗錢法》不再有效。

報道說,朝鮮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4月20日發佈了有關政令。《反洗錢、反資金支恐法》共分6章,其中規定了反洗錢、反資金支恐的原則,金融監管機關和法律機關的任務和權限,國際合作原則和國際合作機構,制裁對象、申訴及處理方法等。

2015年1月,朝鮮中央銀行行長向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遞交書信,承諾朝鮮會履行按照反洗錢、反資金支恐相關國際準則制定的行動計劃,表明在反洗錢、反資金支恐領域加強國際合作是朝鮮政府的一貫立場和政治意願。

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是成立於1989年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其宗旨是研究洗錢的危害、預防洗錢並協調反洗錢國際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