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的员工猝死和跳楼事件再次引起公众对996的热议,阿里、美团、滴滴等企业大举进军社区团购遭人民日报批评……曾在疫情爆发期大显身手的互联网企业,口碑屡遭质疑。
如果说企业的目的是创造顾客,似乎超负荷工作、扩大经营范围、呼吁体制改革以支持创新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顾客。
对此,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系教授卢向华在2021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新年论坛“无科创·无未来”上表示,中国互联网企业近20年来所取得的成就使得从业者非常相信科技改变世界的能力,但他们忽略了人们对于新兴事物的接受程度。技术能力呈指数型增长,而人类的认知却以线性上升,效率速度的过快提升与人类认知的缓慢改变,使得二者之间的冲突越来越大。
这种忽视来自企业过于重视增长以满足资本的需求。毕竟,每一家企业的基本目标都是追求最大利润。管理者还能拿彼得·德鲁克所说的“经济绩效是决定企业性质的最重要原则”来为自己辩驳。
“不顾一切实现增长”变得理所当然,旧模式就该被新模式所取代。于是产生了被困在系统里的外卖骑手,被社区团购淘汰的生鲜小贩,被迫接受“996是福报”的你我他。
然而,彼得·德鲁克的后半句话被遗忘了:“企业是由人而不是经济力量创造和管理的。”
卢向华还指出,事实上,在动态发展的过程中,企业很难按理想状态进行持续的增长,当效率高到一定程度时便会出现一些阻碍因素,暂缓其发展。她建议,互联网行业应调低自身对增长的期望,以降低变迁的速度。一方面这能使社会更好地跟进,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蓄势待发,为下一轮的增长做好准备。
以下内容选自卢向华教授的演讲,经过界面商学院整理和编辑:
抛开种种对互联网的包装,互联网技术本身只有两个能力。一是网络倍增效应,即网络连接的节点越多,平台的价值就越大,这就导致了赢者通吃;另一个是信息产品复制与传播的边际成本递减,指的是平台收集和处理信息的成本越来越低,但信息叠加所带来的价值却越来越大。
例如,大众点评最初只是简单地聚合了消费者对于餐饮的点评,但随着信息越来越多,它对餐饮行业的理解越来越透,慢慢地,它就成了餐饮行业的知识集成者。一旦企业成为行业的知识集成者,它对相关信息的处理能力、匹配能力、资源调配能力就会更强。比如餐馆会请大众点评做推广、排名、设计配菜等,久而久之,大众点评就从最初的网络信息聚合者变成了价值链的重要整合者。
网络倍增效应加上信息叠加效应,使得互联网企业在产业里面的权力越来越大。很多企业开始只提供了非常基础的连接和信息服务,但它们借助资本的力量快速触发网络效应,实现网络倍增,然后基于积累的数据和用户形成产业知识,基于这些产业知识开始为用户提供其他的增值服务,从而在行业里面建立起足够大的影响力。此后再吸引更多的资本加入,它就可以快速地跨界合作、拓展业务领域,深入渗透到整个产业里面,实现赢者通吃。
利用网络效应和信息叠加所沉淀下来的技术能力,互联网企业在2020年上半年的科技抗疫中表现出了巨大的能动性。它们通过积累的数据和工具,快速上线了各类疫情防控工具和特殊时期的生产生活服务。比如,个人健康申报、患者同行查询、市场监管举报等政务服务,在线课程、云会议、远程办公、远程会诊等无接触的个人服务,以及新零售和外卖平台等公共生活服务等等。
互联网行业背后巨大的技术能力毋庸置疑,然而,它们在孜孜不倦地利用技术提升传统产业效率时,却没有对社会的接受和配套能力做出有效的评估。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互联网企业大约只需要两到三个月就可以改变旧模式,但对于社会来说,接受变化需要更长的时间。比如,李飞飞老师在《Science》发布的文章中指出,医疗环境智能化的应用早在两三年前就可以切实地改变医疗的效果,然而到目前为止,医院、病人,甚至是医生对这些应用都还不怎么“感冒”。
现在的互联网企业过于强调增长以满足资本的需求,它们看重如何快速抢占市场、攻城略地,却忽略或者淡化了社会对新模式的接受能力和适应速度。
面对互联网强大的技术侵占性,社会已经表现出了三个方面的不适应。
首先是人工跟不上了,尤其是执行层面的员工。《外卖骑手困在系统里》一文为什么会激起千层浪,就是因为大家对此都有所共鸣。企业的算法里考虑了商家的利益,消费者、投资人和平台的利益,以及员工的经济利益,但是员工的幸福和安全却被忽略了。它们大多以效率至上为名,把压力转嫁给了员工,尤其是执行层面的员工。
互联网企业的效率优势一方面建立在它的技术基础之上,另外一方面也要依靠员工落实和执行。因此,企业通常会用一套独特的组织管理和文化制度来提高员工的投入度,激励他们创新。适度的激励确实可以提高工作投入度和创新,但在互联网行业,这一效果目前正在逼近极限点,长此以往可能会适得其反,出现倒U型的关系。
其次,竞争对手也跟不上了。互联网的网络效应和信息叠加效应在资本的加持下使得企业快速成长和扩张,这导致在位的竞争对手来不及调整,被迫退出市场。在社区团购事件中,为什么大家会对互联网企业群起而攻之,是因为它们要改变的对象不是银行、物流、汽车制造等有能力与之抗衡的竞争者,而是那些数以百万计势单力薄的生鲜行业从业者。相较于传统的小商贩模式,通过数据优势和网络资源调配优势,互联网技术可以带来生鲜供应链人效和坪效上的提升,由此对旧模式产生了较强的替代效应。但是,这次的替代跟以往不同,它直接替代掉一大批底层菜贩们的工作,这就涉及到最基本的民生和社会公平问题。
从更长的时间轴来看,技术带来的模式迭代的确不可避免,新模式取代旧模式也象征着社会的进步。菜贩子们或许最终仍然会被淘汰出局,但是我们希望这个过程是温和、渐进的,是社会、政府、个人和负责任的大企业合力给在位的竞争对手留出响应和调整的时间,而不是直接动用资本和技术的力量让他们退出市场。在任何时候,社会都不能为了追求技术上所谓的颠覆式创新而抛弃大部分人,毕竟生产力的发展应该为人的生存而服务。
第三,治理和监管跟不上了。出于对新业态的支持鼓励,我国对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总体保持着一种包容审慎的态度。加之中国在外卖、电商、移动支付和共享经济等领域走在世界的前列,使得风险监管和治理政策尚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但是现在,高速发展的互联网行业体量大、市场支配地位强,监管治理体系已到了不得不出台的时候。
事实上,全球各大经济体都面临着监管滞后的问题,它们也在陆续采取行动。2018年,欧盟通过《通用数据保护条例》;2020年12月15日,欧盟公布了《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草案》;2020年10月,经过长达16个月的调查,美国众议院发布了一份长达449页的科技反垄断调查报告,报告认为目前互联网公司拥有太多权力,必须对其加以限制,并使其接受适当的监管。报告还建议,监管部门应对互联网企业的相似业务进行拆分,或要求全市场产品和服务互通,使数据可迁移。
在中国,我们也迅速采取了行动。例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20年11月10日起草发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12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明确并强调了反垄断与防止资本的无序扩张;12月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立案,并处以50万的罚款等。
而社区团购问题也在慢慢解决的过程中:12月22日发布的“社区团购九不准”的规则,使新进入者与在位者之间的竞争变得更加公平。所以,改变互联网企业过于追求效率至上的系统规则,合理的外部监管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它可以有效避免市场的短期失控。
2020年,对于互联网行业来说是冰火两重天的魔幻一年。互联网的从业者该做出什么样的改变,他们该如何拥抱监管常态化之后的发展呢?
著名经济学家卡尔·波兰尼在《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中曾提到过,变迁速度的重要性并不亚于变迁本身的方向。虽然后者通常不由我们的主观意愿所决定,但我们所能忍受的变迁速度却允许由自己来决定。
因此,我建议互联网行业要调低它们对增长的期望,来降低变迁的速度。在企业动态的发展过程中,企业极难按理想状态持续增长,当效率高到一定程度时便会出现一些阻碍因素。事实上,企业也需要一些因素来暂时拉低效率,一方面使社会能够更好地跟进,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蓄势待发,进入下一轮的增长。如果我们回顾工业化的历史进程,会发现曾出现过工人运动、消费者运动、产品质量运动和环保运动。这些运动都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业化进程的速度,这正是社会自发地矫正“资本过于逐利”这一问题的表现。
此外,相关领域的立法和监管,也起到了长期保护工业化硕果的目的。互联网企业与其纠结监管部门的意图是什么,为什么要在此刻出台反垄断的措施,不如理性地看待监管。监管的目的不是为了打压,而是为了塑造更有效的市场经济,这是技术创新与社会共生共荣过程中一种正常的纠错现象,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互联网企业也应摈除效率至上的思维,更多地关注社会责任。皮克斯公司CEO艾德文·卡特姆曾说过,我们走得太快太急,而忘记了最初的方向。野兽们会为了业绩而业绩,为了流程而流程,为了子目标而忘记总体的大目标。
我相信许多互联网企业成立的初衷是希望利用科技的力量来造福人类,为社会创造价值。然而它们走得太快太急了,忘记了最初的方向;员工也迫于业绩的压力,为了效率而效率,忘记了公司存在的初衷。数字时代,互联网企业除了追求效率至上,还要形成自己的数字智慧;科技除了要上天,也要能下地,能做对社会有价值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