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局長:電商平臺不得限制經營者參與競爭

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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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導,電商大促的“雙11”越來越近,這幾天,幾大電商之間也在網路、廣告等各種途徑摩擦不斷,京東稱向國家工商總局實名舉報阿裡巴巴集團擾亂電子商務市場秩序,近日又有某電商在廣告中將矛頭直指競爭對手。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提醒電商平臺企業,切實維護好公平競爭的網路市場秩序。

張茅指出,近年來網路交易企業積極開展自我管理和自我規範,在淨化營商環境、加強企業自律、維護消費者權益等方面做出了積極努力。但當前網路交易市場還存在一些損害消費者權益等問題,需要認真研究加以解決。

張茅強調,“雙11”馬上臨近,電商平臺企業作為構建誠信守法的網路交易環境的第一責任人,一要依法依規開展經營。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要自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充分、公平、有序競爭,不得限制電商經營者參與公平競爭;不以惡意行銷手段參與競爭,自覺樹立起電商平臺的良好信譽和形象。二要規範商戶的經營行為,強化主體責任,把好主體准入關,審查平臺內經營者資質,加強日常線上巡查和抽檢,檢查監控經營者發佈的商品和服務資訊,制定完善有關管理制度,借助大資料平臺,使惡意商鋪、失信者和侵權者得到應有的懲戒。三要鼓勵和支援成立網路經營者自律組織,加強對網路經營者的教育、服務、管理和監督,引導經營者自覺規範經營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四要加強網路消費維權工作。制定和完善交易規則、交易安全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制度,配合工商和市場監管等部門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廣泛開闢網路消費維權管道;完善消費環節經營者首問和先行賠付制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五要主動參與社會共治。(央廣網 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