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前一日就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发布公告,1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 “央行研究”专栏再度聚焦这一话题,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课题组表示,过度“去现金化”会引发新的金融排斥,偏离普惠金融的初衷。
这篇题为《现阶段保留现金使用的必要性研究——基于普惠金融和消费者保护视角》的论文,是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 “央行研究”专栏开通以来发布的第四篇文章,前三篇文章分别是央行行长易纲的论文《再论中国金融资产结构及政策含义》、央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的论文《坚定不移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和央行副行长陈雨露的论文《“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与金融改革开放》。
谈及保留现金使用的必要性,上述论文指出,从国内实践看,保留现金使用符合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是现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条件下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起着“补短板”作用。近年来,人民币M0保持缓慢平稳上升趋势。2017-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分别净投放现金2342亿元、2563亿元、3981亿元。2019年末,人民币M0为77189亿元,同比增长5.4%,反映出现金在我国仍有较强实际需求。
论文同时指出,从全球范围看,尽管一些国家出于发展金融科技、反洗钱、反逃税等原因,不鼓励大规模现金交易,但并没有完全否定现金使用。经过实践上的一些波折和反复,目前国际社会普遍认为保留现金利大于弊。2009-2019年,美国、日本、欧元区等主要经济体流通中的现金(M0)平均增速普遍超过其GDP增速。
在此基础上,央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课题组给出了五点政策建议。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到金融为民和金融惠民。
论文提出,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响应人民群众的需要,依法保障现金使用,满足全体人民特别是特殊群体的生产生活需求,确保支付服务的公平性和普惠性,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二是尊重消费者多元化的选择,营造良好消费环境。鼓励包括现金在内的多元化支付工具共同发展,发挥互补作用,满足消费者多样化支付需求,为落实“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的“全面促进消费”营造便利环境。同时,要大力规范支付机构的营销宣传行为,防止过度夸大“无现金社会”而误导商户和消费者,避免将现金使用与非现金支付对立起来,避免给特殊群体带来“拒绝移动支付就寸步难行”的认识误区和被排斥感。
三是提升现金服务水平,优化现金使用体验。鼓励商业银行对现金服务保持必要的人、财、物投入,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有针对性地提供现金服务。提升城乡地区自助取款机(ATM)和存取款一体机(CRM)的密度、功能和易用性。合理投放小面额券别,便于商户找零。提高人民币清洁度,满足疫情常态化防控需要。
四是加强人民币使用和相关法制知识普及教育。让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到拒收人民币是违法行为,积极引导商户尊重消费者支付方式的选择权,对相关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与有关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在全社会营造自觉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的浓厚氛围。加强反假货币、人民币流通券别、残损币兑换等相关知识普及。
五是加大人民币管理、反洗钱、消费者保护等领域执法力度。
论文建议对拒收现金行为明确处罚裁量标准,对情节严重的案例可以考虑依法从重处罚,形成有效震慑。加强对大额可疑现金交易的监测,打击利用现金开展的非法交易活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长远和根本利益。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