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xt

非法猎捕11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阿坝一男子获刑12年

开庭审理现场。(茂县法院供图) 起钰婷 摄 中新网成都2月24日电(安源)“被告人孙子富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24日,四川阿坝州茂县法院利用远程视频方式对被告人孙子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孙子富于2019年4月至6月期间,独自一人在黑水县先后五次猎捕野生动物11只,经肢解后秘密运回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