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耶路撒冷6月8日電(記者孟博)以色列總理辦公室8日發佈的一份聲明稱,以色列內閣部長當天投票通過了一項法案,以限制赦免已被以色列法院判處有罪的恐怖分子。
在8日的投票中,共有15位部長投票贊成該法案,6位部長投了反對票。該法案規定:法院有權決定,在特定條件下,總統不能行使赦免或減刑的權力。該法案附屬條款稱,這項立法是為了阻止恐怖分子對以色列進行恐怖襲擊,因為一旦恐怖分子提前獲釋,無疑會縱容恐怖主義行為,從而有損法律的權威性。
以色列總統雖是沒有多少實權的職位,但是法律規定總統可以行使赦免權。
這項法案獲得內閣部長投票通過後,還需要以色列議會表決通過。
去年7月,以色列同意分4批釋放104名巴勒斯坦在押人員。前3批共78人都順利獲釋。但以色列右翼政黨認為最後一批等待釋放的在押人員中有擁有以色列國籍的巴勒斯坦人,這些人不應該得到赦免。在右翼政黨壓力下,以色列政府最終拒絕釋放最後一批巴勒斯坦在押人員,這也成為導致巴以和談未果的一個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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