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6日電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的《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案件信息規定(徵求意見稿)》,各級工商機關將對各類行政處罰案件信息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這是記者6日從工商總局了解到的。
擬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的行政處罰案件信息主要包括行政處罰案件信息摘要和行政處罰決定書,但應刪除商業秘密內容以及自然人住所(與經營場所一致的除外)、通訊方式、身份證號碼、銀行賬號等個人信息。
行政處罰案件信息自公示之日起屆滿5年的,記錄於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但不再公示。
工商總局表示,行政處罰案件信息是企業信用信息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對其進行公示,客觀上可以達到褒揚誠信經營、懲戒失信行為的效果;同時,由此形成的倒逼機制,也有利於促進工商機關監管行為的規範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