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日電(記者華春雨)記者從中央組織部了解到,目前,有關部門正積極研究修改“綠卡”審批管理辦法,降低“綠卡”門檻,設置更加靈活務實的申請條件,加大吸引海外人才的力度。
“綠卡”制度是歐美發達國家在全球範圍內開展人才競爭,吸引和留住高層次人才的一項重要制度。為適應國家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需要,中國從2004年8月開始實施《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即中國的“綠卡”制度。
《辦法》規定,對在中國有關單位任職的外國籍高層次人才,在中國有較高數額直接投資的外國籍投資者、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或國家特別需要的人員以及夫妻團聚、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親屬等家庭團聚人員,可以授予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即中國“綠卡”。
據統計,自中國實施“綠卡”制度以來,至今年5月23日,有1306名中國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千人計劃”)引進的外籍人才及其家屬以及各部委和省級人民政府推薦的高層次人才獲得中國“綠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