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介绍陕西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情况。 高铖 摄
中新网西安12月17日电 (高铖 梅镱泷)记者17日从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今年以来,陕西省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着力探索符合陕西省情、具有市域特点、满足民众需要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提升民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黄超说,今年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起步之年,陕西省坚持示范带动、同步起跑,以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为目标,蹄疾步稳推进试点工作。
据介绍,陕西省出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若干措施》和试点工作《方案》《指引》,明确3大方面17条88项具体任务,制定了秦岭生态安全、平安建设满意度等4个方面11项区域特色工作任务,由各地细化具体工作标准。确定宝鸡、铜川、安康、榆林、西安5市作为参加全国第1期试点市;杨凌、西咸新区和韩城市纳入省级试点,与第1期试点市同步起跑推进。
截至目前,陕西全省共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8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08个、恶势力团伙案件489个,破获刑事案件15399起。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排查问题隐患34411项,排查整治行业乱象41652个,完善监管机制3925个。
据了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治安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陕西全省安全稳定形势总体稳中向好。
黄超告诉记者,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必须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打通市域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注重源头治理、注重科技支撑、注重平台建设。目前,陕西省市、县、镇、村四级综治中心全部挂牌运行。整合现有各类调解资源,搭建省、市、县、镇、村五级解决矛盾纠纷工作平台,为在基层定分止争奠定坚实基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