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一步放开对原油期货海外参与者限制

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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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原油期货的上市,将促使国内对境外参与者的限制进一步放开。

2月24日,中国银监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决定》(下称新决定),对之前关于外资银行的限制做出了三方面的修改。

一是增加了关于外资法人银行投资设立、入股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许可条件、程序和申请材料等规定;二是取消了外资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代客境外理财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三是进一步统一中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标准。银监会表示,这意味着中外资银行在中国市场上将面临更加公平、透明的政策环境。

“这项政策的实施将给参与中国原油期货的海外参与者带来资金、结算、风险控制和交割等方面的规范监管和便利,预计之后还会陆续有针对海外参与者的相关政策颁布。”一位从事期货行业工作的分析师告诉界面新闻记者。

该分析师表示,中国原油期货是国内首个对外开放的期货品种,允许境外参与者直接或间接进场交易,所以其关于境外参与者准入及监管规定应该要具体而明确,才能减少金融监管不足带来的风险。

“中国的原油现货基础相对薄弱,相关的国内原油品种也很少,以全球原油现货市场为基础去发展自己的原油期货会更加有利。”上述人士表示,中国原油期货上市能够为亚洲市场提供一个有影响力的中质含硫原油价格基准,并能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但由于其交易量和库存不足,短时间内难以撼动原油定价。

中国原油期货的境外参与者分为境外中介、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和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三种。最主要的门槛为具有中国国内地区的期货经纪业务资格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能源中心规定的条件。其中,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允许直接进场交易。

2月9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可交割油种、品质及升贴水规定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原油期货合约标的确定为中质含硫原油,可交割油种包括阿联酋迪拜原油、上扎库姆原油、阿曼原油、卡塔尔海洋油、也门马西拉原油、伊拉克巴士拉轻油和中国胜利原油共七种。中国胜利原油成为国内唯一入选的可交割原油,其余六种均来自阿拉伯国家。

“从目前颁布的可交割油种来看,中国原油期货的交易主要集中在东北亚地区,中东原油贸易成为主导。”上述人士表示,中国原油期货上市后,中东地区的地缘政治对原油的影响将直接反应在期货价格上。

中国原油期货选择使用中质含硫原油,与国内的原油进口占比和人民币国际化政策不无关系。2016年国内进口原油3.81亿吨,其中中东地区原油为1.83亿吨,占比达49%。

2017年8月,委内瑞拉在美国对其实施新制裁后宣布弃用美元,并在与中国的石油贸易中采用人民币计价。2017年10月,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依托大额支付系统推出人民币对卢布交易同步交收业务。与此同时,巴基斯坦批准贸易商在与中国的双边贸易中使用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

与中国不同,反应欧美市场的两大原油期货——WTI原油和布伦特原油使用的是低硫轻质原油。期货标准合约的交割单位为均为1000桶,交割数量为交割单位的整数倍。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颁布的原油期货标准合约显示,从3月26日(星期一)上午9点开始,中国原油期货正式开始挂牌交易,交易代码为SC,交易单位为1000桶/手,报价单位为元人民币/桶(不含税价格)。其中原油期货标准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最小变动价位为0.1元/桶,涨跌停板幅度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

中国原油期货特殊规定之外的具体交易时间是上午9:00-11:30和下午1:30-3:00,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份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将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最后交易日和具体交易时间。

从月份来看,原油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为最近1-12个月连续月份以及随后八个季月。交割日期为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交易日,交割地点是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指定交割仓库。

2月14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称,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中化兴中石油转运(舟山)有限公司、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青岛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洋山申港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为从事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指定交割仓库。上述公司自原油期货上市之日起,应按核定库容开展指定交割仓库业务,以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正常有序开展。

继原油期货之后,铁矿石期货有望成为国内第二个对外开放的期货品种。2月7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消息,向市场公开征求对铁矿石期货引入境外交易者相关规则修正案及草案的意见,其中共涉及14则修改意见。

(来源: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