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援鄂中医返鲁后被罚”的消息,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据媒体报道,中医志愿者孙桂杰于2月8日驾车前往武汉,参加某中医组织的志愿活动,4月5日返回山东后,因非法行医被罚款3万元。对此,当地卫生健康局回应称,这一行政处罚早在2019年 5 月22日就已生效,起因为2018年有民众举报,在孙桂杰经营的“养生馆”接受针灸拔罐时被烧伤,后经查实,孙桂杰未取得相关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乍一看来,此事很令人错愕,“援鄂中医返鲁后被罚”与“非法行医”之间,很容易让人脑补成一出“英雄流血又蒙冤”的闹剧。好在当地及时澄清,完整呈现了此事的全貌,通报里清晰的时间脉络,及时廓清了舆论疑虑。
从当地的通报来看,此非法行医彼非法行医。孙桂杰被处罚的非法行医,并非舆论误解的“援鄂中医志愿服务”,而是早在2018年就存在的未取得相关证书擅自开展的诊疗活动。
2018年11月底,当地市民井某某投诉举报其在“济南槐荫胡小妮经络养生馆”进行针灸和拔罐治疗时被烧伤,经医院诊断为面部烧伤 ( 3%TBSA 深 II° ) 。当地有关部门经过调查后对孙桂杰给出了相关行政处罚。由于孙桂杰拒不履行,当地卫健局申请强制执行后,今年3月23日法院准予强制执行,因而有了“援鄂中医返鲁后被罚”之说。
“反转”如此之快,充分说明非法行医与援鄂志愿服务,尽管涉及的是同一人,但却不是同一件事。既然是两件事,就要一码归一码。
一方面,法律明确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属非法行医。既然如此,理应依法依规查处。孙桂杰未取得相关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且顾客接受针灸拔罐时被烧伤,被查处有根有据,而其拒不履行被强制执行更是无可厚非。
▲图片来自网络。
当然,作为援鄂中医志愿者,其为帮助新冠肺炎患者康复所付出的努力和做出的贡献,也值得肯定。在武汉疫情严峻之时,孙桂杰赴汉提供志愿者服务,无论如何,这种行为都值得肯定。有关部门为其颁发的“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志愿者纪念证书”以及相关荣誉证书,也说明她也得到了应得的荣誉。
因此,舆论和民众看待此事时,也宜秉承客观的立场,让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将非法行医与援鄂志愿服务混为一谈,既不科学,也不负责任。进一步而言,非法行医不能免罚,援鄂志愿服务不能贬低。
也希望作为当事人的孙桂杰,能以援鄂“有功”为动力,争取早日拿到相关证书,合规合法开展诊疗活动,更好地为病患服务。
□李万友(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