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2日電(記者涂銘)記者12日獲悉,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10日起對受理的43件減刑案件在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進行了公示,這在北京市法院尚屬首次。前足球裁判陸俊被建議減刑1年也在此次公示之列。
按照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定》的要求,人民法院審理減刑、假釋案件,應當在立案後5日內將執行機關報請減刑、假釋的建議書等材料依法向社會公示。
據介紹,北京市二中院在前期調研的基礎上,緊密部署,多方協調,積極落實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於6月10日對司法部燕城監獄報送的43件減刑案件進行了公示。此次公示的43件減刑案件共涉及服刑罪犯43人,涵蓋盜竊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詐騙罪、強姦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佔罪等11項罪名。
此次公示的43件減刑案件,包括前國家級足球裁判陸俊減刑案。在此前的足壇“反賭掃黑”風暴中,陸俊因吹“黑哨”於2012年2月16日被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根據公示信息,陸俊現在司法部燕城監獄服刑,2014年6月5日,刑罰執行機關以陸俊獲得5次表揚、1次單項表揚為由,建議將其刑期減去1年。
據法院介紹,按照法律規定,公示期間如未收到對服刑人員異議,法院將依法審理是否減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