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明确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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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范围。

相关高校从2021年起可参加免试认定改革

《方案》指出,招收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高等学校从2021年起,可参加免试认定改革。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应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本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

本方案所指教育类研究生是指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

本方案所指公费师范生是指入学前与培养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享受国家或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的师范生。

在校期间将统一组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方案》指出,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根据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另行印发),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考核制度包含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在过程性考核方面,将根据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重点考核师范生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累计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含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完成情况)等。

《方案》指出,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应根据所开设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要求、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参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确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统一命题,统一对本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开展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合理控制考核合格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命题组应包含校内外教师教育专家、一线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等。

对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由校长签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3年,内容包含思想品德及师德情况、任教学段和任教科目、有效期起止时间等,由教育部统一制定样式。

《方案》强调,《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是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依据,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在同一高等学校、同一学历层次学习期间,仅可获取一本《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分类确定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方案》明确,要分类确定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对以幼儿园、小学教师为培养目标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科目,申请认定相应的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

对以初级中学学科教师、高级中学学科教师、中职文化课学科教师、中职专业课教师为培养目标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科目和培养目标,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科的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对以初级中学教师、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为培养目标但所学专业没有明确教学学科和教学专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在学校自行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中加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其中,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已开考的科目,应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未统一开考的,由学校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中统一命题组织实施。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的,申请认定与“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的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