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医疗废物无害化安全处置率达100% 重点场所污水处理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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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葛广峰(右二)在新疆12日召开的疫情防控第二十六场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赵雅敏 摄

(抗击新冠肺炎)乌鲁木齐医疗废物无害化安全处置率达100% 重点场所污水处理正常

中新网乌鲁木齐8月12日电 (记者 孙亭文 赵雅敏)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葛广峰在新疆12日召开的疫情防控第二十六场新闻发布会上称,目前,乌鲁木齐医疗废物无害化安全处置率达100%。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用织物洗涤机构、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场所的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运行正常,消毒到位。

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废水的处置是防止病毒二次传播的重要保障。葛广峰说:“疫情发生以来,我们联合卫生健康、城市管理、水务等多个部门,多措并举,加大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监管力度,确保全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医疗废水达标排放。

葛广峰说,各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处置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工作合力。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实施医疗废物源头分类收集。同时,加大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环境监管,确保医疗废物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置。加强医疗机构污水收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监管。医疗机构每日对医疗污水中余氯含量检测2次,根据测定结果,动态调整消毒剂投放量,确保消杀全面到位。

他说,通过电话调度、视频监控、现场检查等方式,对重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机构、集中隔离点、医用织物洗涤机构和污水处理厂等场所实施全过程监管。全面摸排30余家重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暂存情况,对重点企业实施24小时监控,每日分析医疗废物产生量、处置量的变化情况,根据医疗废物产生量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处置措施,确保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加大集中医学观察点污水排放的监管力度,对有独立污水处理设施的,做好设施运行和消毒措施;没有的则进行源头洗漱池和马桶投药消毒,阻断病毒通过污水传播的途径。”

据悉,乌鲁木齐还将17家污水处理厂、4家医用织物专业洗涤机构和7家医院洗衣房全部纳入污水监管范围,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采取投加消毒剂或臭氧、紫外线消毒等措施,实时关注进水余氯和出水粪大肠菌群等指标变化情况,确保医疗废水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