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直播跳江被行拘,公共资源不是给“黑红”糟蹋用的

新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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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网红为博眼球外滩直播跳黄埔江,被警方捞起后拘5日”的新闻,引发热议。

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某直播平台的主播朱某因网上“黑粉”攻击而心生不满,为了表现自己的勇气,在外滩直播跳江,虽然直播平台快速反应采取了封号措施,但仍有1000多名网友为其直播视频点赞。

事发现场,该男子完全不顾现场民警和围观人群的劝阻,专注于网上直播,纵身跃入黄浦江中后,被民警捞起并送医检查。此后朱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拘5日。

时值周五傍晚,外滩游客熙攘,选择在这样的时间与场所直播跳江,朱某显然是计划好的,要的就是轰动效应。可此举不只是给自己带来危险——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溺水事故;还会给公众带来安全隐患——就算没引发踩踏,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引起民众围观拥堵都有风险。

更何况,直播跳江的举动还导致多部门出动:堤岸上,消防队员、外滩巡逻执勤保安、“120”急救车均赶到现场;水面上,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公安巡逻艇也应急在侧……可他依旧是“你劝阻你的,我直播我的”,这也造成了不小的公共资源耗费。

可以说,朱某的举动,不仅是对自身安全的不负责任,更是拿公共秩序和公共资源为自己博眼球的行为买单,公德意识和法治意识可以说是双双缺位。

近年来,网络直播行业风生水起,涌现出了一大批影响力巨大的优质网红,但也有些网红为了博出位无所不用其极:有些涉黄涉暴,像前不久有夫妻自导自演“网约车司机性侵直播”;有些租豪车在机动车道上占道拍摄,或不顾车来车往在机动车道上拍摄跳舞视频。

这些行为不仅扰乱了公共秩序,在网上传播后还可能引发效仿,进一步放大负面效应。种种出格乱象,不仅让“网红”进一步被污名化,也阻碍了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这些人本也配不上“网红”的称谓,称其为“网黑”或许更恰当。

在朱某跳江过程中,直播平台快速反应采取了封号措施,相比于一些与炒作者沆瀣一气赚流量的平台,这样的做法称得上亡羊补牢。也只有对直播跳江等“网黑”行为人人喊打,网红才能洗净污名,重获认同,行业才能获得良性发展。

回到此事,本为博眼球“吸粉”,没想到换来的却是被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朱某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不过,他落此下场也纯属咎由自取。

对于此类试图通过“非常规”手段走红的网红们,就该重拳出击,不仅要让他们红不起来,更要让他们付出被“拉黑”的代价。这样才能让他们知道,网红的“红”也该体现在对公共规则与公序良俗的守护上,而不能是为了“红”不顾法律与道德边界,也不能把公共资源肆意糟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