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立法:電動汽車享受道路交通特權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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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胡小兵)德國政府日前通過首部《電動汽車法》,通過給予電動汽車道路交通特權,以促進電動汽車的普及推廣。

這部新法規定,未來電動汽車在德國將享有停車費優惠或者免交;在充電站周圍,為電動汽車設立專用停車位;一些限制車輛通過的路段,例如防噪音或防廢氣排放路段,將允許電動汽車通行等。為落實電動汽車享有特殊規定,電動汽車將安裝特別的車牌以區別其他社會車輛。

截至今年8月,德國約有21500輛電動汽車行駛在公路上。僅今年前8個月德國就新增電動汽車近8000輛。

德國制定的環保目標是:到205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降低至1990年的20%,同時能源消耗量降至2008年的50%,其中交通領域的能耗降至2005年的40%。

為實現這一雄心勃勃的目標,德國政府出臺了《電動汽車法》。電動汽車的優點是:動力來自可再生能源;與傳統燃油汽車相比,能源利用率高;無廢氣排放;噪音明顯減小。

德國首部《電動汽車法》將於2015年2月1日生效,有效期到2030年6月30日。目前該法正在由歐盟委員會審核。德國政府將隨時對該法進行評估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