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正式掛牌 职责更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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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2日淩晨正式掛牌,為中國食品監管以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的多部門分段監管的“九龍治水時代劃上句號。

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提出,將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以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加以整合,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由於在實際管理過程中容易出現職責不清和權責不明的監管盲區,“九龍治水模式曾受到公眾詬病。為做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啣接,明確責任,方案提出,新組建的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食品安全標準制定。農業部負責農產品品質安全監督管理。將商務部的生豬定點屠宰監督管理職責劃入農業部。

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宋華琳分析認為,新的食藥監部門可以更好地整合食品藥品監管的行政資源、技術資源、信息資源,一方面可以圍繞特定的監管目標、監管重心、監管事項,更好地統一調配監管資源,更有效率地查處食品藥品市場中的違法行為,另一方面也能減少食品藥品市場中守法者的守法成本,減輕被監管者的負擔。

“成立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扣動了機構改革‘扳機’,扳機一旦扣動就得讓子彈飛。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宋世明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成立不是結束,而是剛剛開始。

宋華琳建議,通過完善食品藥品標準、建構食品藥品安全信用體系,通過引入強制信息披露、違法事實公佈、行業禁入等制度,通過政府設定最低監管要求、食品藥品行業形成行業共識、食品藥品企業對自己提出更高自律性要求等措施,來減少監管和治理成本,更好地實現監管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