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苗艺伟
在湖北取得新冠疫情防控攻坚战后,湖北地方金融局近日宣布辖区内网贷机构全部停业,成为中国中部地区最后一个全面清退网贷机构的省份。
5月29日,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湖北省自2016年以来,持续开展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全省纳入专项整治的147家法人网贷机构,没有一家完全合规并通过验收,所有P2P网贷业务也未经过金融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截至目前,147家法人网贷机构已全部停业。
公告表示,已停业的网贷机构应主动向注册地市场监管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注销、变更手续。任何机构未经许可不得开展P2P网贷业务,一经发现,按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予以取缔。
据界面新闻记者统计,目前,已经有湖南、山东、重庆、河南、四川、云南、河北、甘肃、山西、内蒙古、陕西、吉林、黑龙江、江西、安徽,以及湖北 ,共16个省、市、自治区,先后宣布取缔辖区内全部网贷业务;未完全清退的省份中,宁夏、贵州已经分别公布了三批取缔网贷名单。
其中,中部省份成为网贷清退最快的地区,然而,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天津5个经济发达、网贷平台较为集中的地区仍然面临着网贷整治清退严峻的“攻坚战”。
4月24日,网贷整治领导小组在互联网金融和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披露,截至2020年3月31日,全国实际在运营网络借贷机构仍有139家,比2019年初下降86%,借贷余额下降75%,出借人数下降80%,借款人数下降62%。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有近5000家机构退出,互联网资产管理、虚拟货币投机炒作、非法外汇交易等其他领域存量风险有序出清。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多来,各部门各地方合理把握整治时机力度节奏,加强上下联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分类施策,坚持把机构退出作为整治工作的总方向,力争“能退尽退,应关尽关”,全年坚持稳中求进、不急不缓,重点推动机构良性退出,同时主动出击,精准拆弹,一些积累多年的风险点得到清理,一批久拖未决的案件得以处置,互联网金融和网贷领域风险形势得到根本好转。
会议表示,虽然互联网金融和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也要看到,现阶段的形势仍然十分复杂,尚有一些问题未根本解决。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又给整治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后续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
附16个 “一刀切”清退P2P网贷平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名单
1、 2019年10月16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公告称:“2016年以来,我省P2P网贷行业一直在进行专项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我省其他开展P2P业务的机构及外省在湘从事P2P业务的分支机构均未纳入行政核查,对其开展的P2P业务一并予以取缔。”
2、 2019年10月18日,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函》(下称《提示函》),《提示函》称,当前,P2P网贷行业正在进行风险专项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未来将对全省范围内未通过验收的P2P网贷业务全部予以取缔。
3、 11月8日,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公告称:“2016年截至目前,我市没有一家机构完全合规并通过验收,所有P2P网贷业务也未经过金融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现对29家已报告结清P2P网贷业务、拟主动退出的机构进行公示,同时,对我市其他机构开展的P2P网贷业务一并予以取缔,任何机构未经许可不得开展P2P网贷业务。”
4、11月15日,河南省方金融监管局公告称,2016年以来,河南省网络借贷行业一直在在进行专项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也通过验收,外省在豫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分支机构也均为在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备案。
5、12月4日,四川省金融监管局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经省网贷应对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会商会审,目前没有一家机构业务完全合规,即日起,对我省业务不合规网贷机构及省外未经许可的网贷机构在川开展的P2P网贷业务,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6、12月12日,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表示,云南至今没有一家平台完全符合国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将根据有关整治安排,对所有纳入整治范围的网贷机构全部取缔退出。
7、12月13日,河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根据行政核查结果,全省未有一家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完全符合“一个办法三个指引”有关规定。对行政核查不完全合规以及未纳入行政核查的所有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均属违规经营,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同时,敦请省内各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立即停止开展新业务,有序消化存量业务,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8、12月19日,甘肃省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组表示,甘肃省内至今没有一家网络借贷公司完全合规通过验收,外省在甘肃从事网络借贷业务及分支机构均未在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备案。
9、12月20日,《山西日报》公告显示,山西省对晋商贷、众创金融等26家P2P平台的P2P业务予以取缔,同时15家在营机构也因P2P业务不符合监管政策而被取缔。除此之外,山西省内其他开展P2P业务的机构和在山西省内从事P2P业务的省外机构,因未纳入行政核查也一并被取缔。至此,山西省P2P平台“全军覆没”。
10、2020年3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发布公告表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内蒙古自治区持续开展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截至目前,注册在其辖区内的21家网贷机构均未完全符合“一个办法三个指引”要求并通过验收,其中13家已清盘退出,2家被立案侦查,其余6家存量机构已停发新标、自愿退出网贷行业,并将按照退出承诺清理债权债务、办理注销登记或进行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其他在蒙开展网贷业务的机构均未经内蒙古自治区金融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11 、3月15日,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简称“陕西金融局”)发布《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函》,提示函称,截至目前,注册在陕西省的19家网贷机构均未完全符合“一个办法三个指引”要求,并均未通过互金整治办和省网贷整治办检查验收。而外省在陕从事P2P业务的分支机构均未纳入行政核查,所有开展网贷业务的机构均未经金融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12、 2020年3月17日,吉林省P2P网贷风险处置应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网贷机构取缔公告”显示,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部署,吉林省自2016年以来,持续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P2P网贷机构)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本着实事求是、依法合规、稳妥有序的原则,深入调研分析,集体研究论证,对存量的14家P2P网贷机构逐家合法性合规审核,其中有12家机构已清退,2家机构被立案侦查。根据国家P2P网贷机构清理整顿“一个办法三个指引”有关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对吉林省纳入整治范围的14家存量网贷机构全部予以取缔。
13 、3月18日,黑龙江省P2P网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显示,黑龙江省自2016年以来,持续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P2P网贷机构)风险专项整治。 截至目前,注册在黑龙江省的纳入整治范围的32家网贷机构均不符合“一个办法三个指引”有关规定,未通过验收。 其中,18家已良性退出,3家被公安机关立案,其余11家存量机构已停发新标并退出P2P网贷行业。
14、4月9日,江西省网贷整治办副主任、江西银保监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熊伟同志强调,要将网贷风险整治工作精神传导到每一家网贷机构,打消网贷机构继续经营的幻想。
15、5月20日,安徽网报道,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表示,截至4月末,全省94家P2P网络借贷机构全部停业退出,存量风险有序化解。
16、5月29日,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湖北省自2016年以来,持续开展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全省纳入专项整治的147家法人网贷机构,没有一家完全合规并通过验收,所有P2P网贷业务也未经过金融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截至目前,147家法人网贷机构已全部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