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88.SZ,下称国祯环保)易主突然生变,深交所问询其原因。
3月24日,国祯环保回复问询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祯集团)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长江环保集团)、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峡资本)终止股权转让协议,是因价格、控制权等核心条款受外部条件制约无法落实。
半年前,国祯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国祯环保15%的股份,以每股12.7元、
溢价约三成
的价格转让给长江环保集团和三峡资本,合计转让价为12.77亿元。
根据协议,双方还拟将国祯环保更名为“三峡国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国祯环保将优先参与长江大保护项目。
3月18日,国祯环保突然公告称,国祯集团持有的上述15%股份将转让给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节能)。
此次转让的价格为每股14.66元/股,合计转让价为14.75亿元。这较国祯环保当日股票的收盘价约溢价四成。
深交所问询表示,国祯环保应补充披露该次交易完成后双方所持公司表决权的情况、以及公司控制权是否发生变更。
国祯环保回复称,此次交易中,国祯集团无条件和不可撤销地将其持有国祯环保6.26%的股份表决权委托给中节能行使。
中节能原持有国祯环保8.69%的股份。若此次交易完成,中节能将合计持有国祯环保23.69%的股份,再加上表决权委托股份,其合计持有国祯环保股份表决权的比例达到29.95%。
国祯集团原持有国祯环保32.45%的股份,此次交易完成后,其持有国祯环保的股份比例下降至17.45%,表决权比例下降至11.19%。
由此,国祯环保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中节能,实控人将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2019年7月,国祯环保定向增发1.1亿股,募集资金9.42亿元。引入了中节能、长江环保集团和三峡资本等投资方,后两者的合计持股为11.62%。
长江环保集团和三峡资本的实控人均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三峡集团)。根据持股比例,现三峡集团间接为国祯环保第二股东。
国祯环保称,中节能共持有公司的股份表决权,将比公司第二大股东的持股比例高出18.33%,且持股比例位居第二至第五位中的任意两位股东持股比例之和,都低于中节能拥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中节能所持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国祯环保的第四、第五大股东分别为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铁路发展基金)、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公司,两者分别持有国祯环保10.59%和0.91%的股份。
2月26日,国祯环保公告称,铁路发展基金拟以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目前这一部分的股份接收方尚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