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回應"雷某事件"10大疑點及細節

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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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據人民網報道,人民網記者獨家採訪了北京昌平分局東小口派出所副所長邢永瑞,昌平分局預審大隊大隊長高春正、昌平分局治安支隊支隊長馬朝暉。邢永瑞也是當時現場執法的帶隊民警。採訪中警方對於事件中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進行了回應。

1、雷某是怎樣被抓獲的?

邢永瑞介紹:接到舉報後,有2名民警、4名輔警約晚8點40左右到達足療店。9點14分左右,一男子從足療店正門出來,後證明該男子為雷某。民警亮明身份,出示證件後,該男子大喊大叫不配合,喊“救命”並試圖逃跑,民警將其控制,雙方均有倒地。

其過程是民警徒手將其控制,當時包括2名警力加3個輔警,用時約20分鐘。

2、為什麼沒有執法記錄儀記錄?

邢永瑞說,因為是便衣打擊,而執法記錄儀都是掛式的,當時便衣民警穿的都比較單薄,執法記錄儀沒辦法外掛,如果手拿會非常明顯。

對於出警攜帶執法記錄儀是執法規範的必須要求嗎?邢永瑞說,執行便衣打擊任務可不使用記錄儀。

在沒有記錄儀的情況下,邢永瑞說當時用手機進行了記錄,在制服過程中,場面混亂,手機掉地摔壞。

3、雷某跳車了嗎?身體哪個部位先著地?

邢永瑞說,雷某被制服後被帶上一輛地方牌照伊蘭特汽車,最初並沒有給他帶上警戒具,行駛中,雷某從車後座竄至前排副駕駛,駕駛員被迫停車,雷某從副駕駛下去,是正常下車,剛下車沒有倒地,腳先著地。

4、是什麼時候給雷某戴上了手銬?

雷某下車後繼續喊“假員警、救命”,被二次控制後,因雷某反抗激烈,員警給他帶上了手銬,將雷某換到了金杯車上,金杯車上只有3人,包括邢永瑞和一名輔警,還有雷某,上車後雷某已經不反抗了也不說話了,準備帶回審查,邢永瑞發現雷某身體不適,於是送往就近醫院。

5、為何沒第一時間聯繫家屬?

為何沒第一時間聯繫家屬?邢永瑞說,送雷某到醫院的同時,有人控制足療店。醫學上判斷雷某“救不了”,人出現這種情況後,該趕緊聯繫家屬。但是他身上沒手機,沒有能證明他身份的物品。後來分析物品散落在現場,於是安排人到現場尋找,當時現場都是草坑和綠地,四處尋找了好長時間後,找到手機和錢包,找到之後,第一時間接的電話。

6、雷某手機裡的位置記錄信息為何被刪除?

邢永瑞說,我看到網上評論才知道,他使用的手機是蘋果手機,有密碼,目前我們的技術達不到解鎖密碼。網友質疑的刪除信息,我就想說,為什麼要刪除?這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刪除信息對警方沒有好處和説明,而且因為有密碼,我們進入不了他的手機。

7、執法過程有無過激行為?

執法過程有無過激行為?邢永瑞說,現場執法無過激行為。一直依照《人民警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及其他相關的法律規定,和我們的辦案程式及其他市局分局的相關規定進行的。使用警械也是合乎規定的。作為現場指揮員,對使用強制傳喚和制服都是依照法律規定來進行的。

8、有無證據證實雷某嫖娼?

有無證據證實雷某嫖娼?昌平分局預審大隊大隊長高春正說,預審是在5月9日,對團夥採取強制措施之後受理該案。經過前期預審,對前期取證的程式以及屍體進行甄別,前期取證是真實合法,依法依規。後期對嫌疑人訊問,物證筆錄進行核實,認定雷某的嫖娼事實是充分的,證據確鑿。

高春正介紹,對現場提取的避孕套進行了DNA鑒定,能夠證實雷某進行了嫖娼行為。從賣淫女的供述、指認,以及場所其他人員的供述和指認,能夠認定雷某的嫖娼行為。賣淫女張某和雷某進行了嫖娼行為。

9、為何是異地出警?

昌平分局治安支隊支隊長馬朝暉介紹,目前,北京警方正在進行“2016春夏平安行動”,對於黃賭打擊零容忍,已治安拘留319人,打擊黃賭窩點22個。

5月7日,按照治安支隊佈置,異地調警,東小口派出所對霍營地區無名足療店查獲6名涉黃嫌疑人。

之前對霍營地區做過一些調查,當天是第一次進行偵查。

10、雷某自己承認過嫖娼行為嗎?

邢永瑞說,雷某第一次被控制之後,問他去足療店做什麼,雷某說去做了“大保健”,民警問花了多少錢,雷某回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