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河内8月21日消息,在中国驻越南大使馆协调下,越南警方21日在中越边境友谊关口岸向中方移交了3名分别涉嫌故意伤害罪和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的中国籍犯罪嫌疑人。据中方调查,2014年,嫌疑人胡某在国内以拳打脚踢、绳索捆绑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殴打,致人重伤住院至今,涉嫌故意伤害罪。2017年至2018年,胡某又伙同他人购买采沙船,雇人操作船只及设备盗采河沙,非法获利上百万元人民币,涉嫌非法经营罪。
据中方调查,2017年,嫌疑人黄某在国内伙同他人,在未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情况下,以300%至400%的年化收益率为诱饵,用购买理财产品的名义吸收社会公众存款,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人民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据中方调查,2018年,嫌疑人李某伙同他人在某大厦租用房屋,利用虚假投资平台对国内群众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人民币,涉嫌诈骗罪。
案发后,上述嫌疑人均潜逃境外。获取三人在越南藏匿的线索后,中国警方立即通报越方,请其协助缉捕。应中方请求,越南警方迅速采取行动,于近日成功将三人抓获。
中国驻越南大使馆警务参赞赵万鹏表示,在新冠疫情复杂情况下,中越警方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相互配合,全面开展执法合作,成果丰硕。中国警方正告在越南藏匿的中方在逃嫌疑人,应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否则将面对法律的严惩。
(原题为《越南警方向中方移交3名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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