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直播平台和個人必須持證上崗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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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中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日前下發《關於加強網絡視聽節目直播服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重申,直播平台必須持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的機構和個人不能從事直播業務。

公開資料顯示,截至今年5月31日,總局共頒發588張許可證。這些持證機構大多為新聞出版、企事業單位、大型視頻網站等。在直播領域,目前騰訊、優酷土豆、愛奇藝、樂視等綜合性網絡視頻平台與旗下直播平台共用同一個“許可證”。

在專業直播平台中,只有少數具備“許可證”,且根據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布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持證機構名單》顯示,這些專業直播網站宣稱所持的許可證並非直接指向其網站域名,而是指向其母公司官網等。

通知還規定,未經批准,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在互聯網上使用“電視台”“廣播電台”“電台”“TV”等廣播電視專有名稱開展業務。這意味目前幾家主要直播網站,包括熊貓TV、戰旗TV等都將面臨違規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