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4月30日报道,占中案被告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钟耀华、黄浩铭、李永达,2019年被判串谋犯公众妨扰、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等六罪罪成,分别被判监、缓刑或社会服务令。九人早前不服定罪或刑罚,提出上诉。上诉庭今颁布书面裁决,驳回九人的定罪上诉及两人的刑罚上诉。
报道称,针对戴耀廷及黄浩铭的刑期上诉,原审法官认为占领行动所造成的公众妨扰非常严重,占领马路对民众上班造成一定程度的不便。上诉庭考虑上诉方就刑期上诉的陈词后,亦不认为会为判刑带来丝毫差异。黄浩铭已服刑完毕,由于戴耀廷服刑约4个月时获准保释等候上诉,故现须继续服刑,戴耀廷本身亦因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而遭还押。
报道还称,戴耀廷及陈健民因占中案被判实时入狱16个月,邵家臻及黄浩铭则被判实时入狱8个月,朱耀明被判囚16个月但缓刑两年,钟耀华、李永达及陈淑庄被判囚8个月但缓刑两年,而占中期间未满21岁的张秀贤则被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陈健民、邵家臻、黄浩铭已服刑完毕,戴耀廷服刑约4个月时获准保释等候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