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进一步优化准入政策鼓励外国保险公司进入

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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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五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定调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背景下,保监会于近日明确了保险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思路。

9月5日,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外资保险公司座谈会上表示,保监会下一步将重点着手以下两方面工作,进一步提升中国保险市场对外资保险机构吸引力。一是对于已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监管环境,鼓励其进入健康、养老、巨灾保险等专业业务领域,参与保险业经营的新模式,支持其参与国家和保险业的各项改革,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二是对于尚未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国保险机构,将进一步优化准入政策。

保监会未公布如何进一步优外国保险机构的准入政策。根据目前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保险监管制度,并且该外国保险公司已经受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的有效监管;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偿付能力标准;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同意其申请;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等。

在金融业对外开放过程中,保险领域是开放程度最高的金融领域。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共有来自16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了57家外资保险公司,下设各级分支机构1800多家,世界500强中的外国保险公司均已进入了中国市场。

陈文辉表示,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带来了先进的理念、技术、产品,推动了行业改革发展;外资保险公司坚守依法合规经营理念,积极防控风险,也推动了市场规范化发展,起到了很好示范作用。“总体上看,外资保险公司已成为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险市场的影响逐步增强,但也还存在外资保险机构发展相对缓慢、份额占比仍然较小等问题。”

数据显示,截至7月末,外资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1万亿元,占保险业总资产的比重为6.13%;截至2016年末,外资保险公司市场份额占比为5.19%。

陈文辉表示,中国保险业仍处在蓬勃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外资保险公司要坚定对中国对外开放和保险市场发展的信心。

他强调,外资保险公司要立足和适应中国市场,不断调整、完善经营策略和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先进技术和经验的运用、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坚守“保险业姓保”,发挥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的核心功能,努力成为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继续加强风险防控,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发挥积极示范作用;积极开拓创新,在实现自身壮大的同时,为中国保险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不断注入“正能量”。

(来源:财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