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战“疫”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新京报网

text

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意见》明确,“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隐瞒疫情,或者伪造、涂改检疫单、证等方式伪造情节的”等六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是构成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前提条件。在这个意义上,《意见》结合国境卫生检疫执法实践,梳理出6类可能定罪入刑的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都属于违法情节较为严重、对公共卫生安全危害性较大的行为。其能够有力为司法机关依法防控疫情,精准适用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提供必要的法律指引,更能凸显法治防境外疫情输入的力度,最终夯实防控大局底座。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3月15日,全国新增确诊病例16例。其中,武汉新增确诊病例4例,其余12例为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可以说,境外疫情输入已经成为当前疫情防控的突出风险。

在全球疫情继续扩散传播的严峻形势下,国内疫情防控的持续向好态势更加显得来之不易。目前,国内很多地区已经肃清本地病例,严防境外输入成为下一阶段面临的主要任务。一些人启程回国,这本身没问题,但在这个跨越国境的过程中,也要谨防疫情向境内扩散传播。

众所周知,自新冠肺炎疫情从去年底暴发以来,中国上下付出了极为巨大的牺牲与努力,才取得了如今良好的疫情防控形势。在这个过程中,中国防疫政策因疫而变、灵活调整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今境外疫情输入成为主要压力,及时采取与之统一的疫情防控重点,用法治手段防止境外疫情输入,显然将发挥积极有效作用。

祭出更有针对性的法治手段,将直接震慑那些无视防疫规定的入境人员。最近一段时间,各地出现了一些隐瞒病史、接触史、旅行史的案例,让当地疫情防控压力陡增。比如此前轰动全国的郭某鹏案中,否认出境史的他,用一个隐瞒,打破了郑州保持19天的零新增确诊记录;而最近的黎某案中,当事人故意隐瞒发病情况,甚至通过吃退烧药等方式掩盖发热症状,也给接触者带来感染风险。及时将这些行为导入法治轨道,才不至于因为个别不守规矩的人危及整个疫情防线。

事实上,及时以法律手段规制发生隐瞒等行为的入境人员,本就符一以贯之的依法防控精神。这也是当前阶段重申“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原则的鲜活实践。所谓依法防控,既要求防疫行为在法治框架内,亦包括对破坏疫情防控行为的零容忍。

严惩入境人员隐瞒病情等行为,其意义也在于释放一种信号:防范境外疫情输入是当下整个防控工作的重点,所有入境人员都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这应该成为共识。

新冠肺炎疫情是一场需要全人类面对的大灾大疫,每个人不仅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别人负责。不少入境者是归国人员,他们回来是想寻找祖国的护佑,在这种情况下,也需要他们具有心同此理的共情。寻求护佑,也要积极履行义务,在抗击疫情的大局之下,这应当成为最起码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