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審判河靜騷亂首批嫌犯

text

(亞太專遞)越南審判河靜騷亂首批嫌犯

新華社河內6月10日電

越南河靜省法院10日首次開庭審判在5月14日發生於該省的騷亂中盜竊財產的兩名嫌犯。

據越南通訊社報道,嫌犯黎仲秀,1992年出生,盧明仲,1989年生,都是來自河靜省北部的義安省新奇縣,涉嫌在騷亂中犯有盜竊罪。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判處黎仲秀有期徒刑30個月,盧明仲有期徒刑24個月。

根據河靜省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河靜省永安經濟區5月14日發生騷亂,當天19時,黎仲秀和盧明仲乘機盜竊一台發電機、一台焊機、一台剪鐵機和兩部手機,財產總價值為1039萬越盾(約合498美元)。

共有31人涉嫌河靜省永安經濟區騷亂,並被河靜省公安廳以“擾亂公共秩序”“盜竊”和“毀壞財產”等罪名依法起訴和刑事拘留。10日為對這批涉案分子的首批審判。

報道稱,“目前,河靜省職能機構正加緊對該起案件展開調查,早日審判嫌犯,依法嚴懲,旨在震懾和教育其他罪犯”。

越南南部平陽省法院5月25日公開審理了兩名參與該省5月13日騷亂的犯罪嫌疑人,並分別判處兩人三年和一年有期徒刑。

5月中旬,數千越南不法分子對包括中國在內的多國在越企業進行打砸搶燒,殘酷殺害4名並打傷300多名中國在越公民,並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