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冠封城期间的违规者思考“道德运气”问题

新政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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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新冠病毒扩散,英国自5月23日起开始实行旅行禁令。大部分人是守规矩的,但有些人不当回事。违规的一系列后果可能微不足道,但也可能很致命。

试想一下,有两人不经意间染上了病毒,又有意不守规矩。运气好的琳达驱车数百英里去护养院看望老爹。虽然被警察拦下并且挨了罚,但直到回家她都没有把病毒传给任何人。乌拉的做法相同,然而运气不好,其父因她而染病。护养院里的其他人随后也未能幸免,并导致数人死亡。且这两场意外都广为人知。

他人会如何看待张三和李四的行为?两人都会受责备,但乌拉挨的骂比琳达更重。我们的倾向是过错越大则责备越重,绝大多数人会认为乌拉的过错远大于琳达。而这也与两人的自我感受相呼应——琳达会后悔或自责好一阵,而乌拉则会产生强烈的负罪感。

但这公平吗?说到底,乌拉落到这般境地无非是运气差了点。对此哲学家亚当·斯密指出,绝大多数人都接受“公平准则(equitable maxim)”,即我们可以合理地根据人们的动机来责备他们,但不能根据超出其控制的行为结果来责备人。推而广之,由于琳达和乌拉的动机相同,二人所受的责备也不应有别。

然而,斯密提出,不管这条准则在我们眼里如何可信,现实生活中我们的道德感仍是不变的:我们依旧会感到乌拉的过错更大,即便她和琳达的动机一样。这就是哲学家所谓的“道德运气(moral luck)”问题,它无处不在并且极其烦人。

解决二人待遇不同的方案之一,是尊重我们的道德感,将公平准则斥为抽象的哲学化产物。也许我们应当坦然接受:世界就是不公平,即便超出了自己的控制范围,我们也不得不为自身行为的后果承担起责任。

但事情没有表面看来这么简单,由于我们的道德广泛承认动机的重要性——例如,若一个人引发了不良后果,但他是完全无辜的,也不存在玩忽职守的问题,那我们也不太会去责怪这个人。

考虑以下案例。你正在邻居家门口小心而缓慢地倒车。邻居家刚学会走路的孩子本来在花园里玩耍,此时突然从车道旁的灌木丛里钻了出来。你当即刹车,但为时已晚,孩子不幸身亡。显然,这场意外是你始料未及的,你已经采取了一切防范类似意外的合理措施,你不应因这些后果而受到责备。

“一个有起码人性的人,在没有一丝可以责备的疏忽的情况下,无意间导致他人死亡,他还是会觉得自己有原罪。”图片来源:Ian Valerio

现在你可以自问一下对这场意外有何感受。斯密讨论了此类案例:“一个有起码人性的人,在没有一丝可以责备的疏忽的情况下,无意间导致他人死亡,他还是会觉得自己有原罪(piacular, 特指宗教意义上的、需要某种牺牲来补偿的过失——译注 ),尽管不一定有强烈的负罪感。”

我们现在很少用“原罪”这类词了,但斯密的意思还是清楚的。这种感受不仅在于“我需要道歉”,还在于我需要就自己的行为“赔罪(atone)”。事实上,它和负罪感高度近似,当事人相信自己并无过错可言,但仍会惴惴不安。

这种赔罪的需要由来已久。在西方文化中,宗教显然是其重要源头。圣经的《利未记》和《民数记》里就有大量案例,一个人如果接触了尸体,便需要透过牺牲来完成某种仪式性的净化(purification)。只要碰一下就算被污染:过错行为与是否有意、自愿或是否疏忽无关。借助于斯密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现代人为无意间造成的伤害道歉的做法,相当于古代的牲畜祭祀。二者都旨在净化。

然而,这些古老的感受和情绪在道德上的教益并不大,我们也是时候向前看了。若你在无意间致使你邻居的小孩死亡,你可以对这场意外表示深切的悲伤和遗憾;但负罪感、责备或者赔罪则大可不必。

对于上文的乌拉而言,道理也一样。琳达和乌拉的负罪感均应针对其动机——置他人生命于风险中。乌拉也可以对结果表示莫大的懊悔。但从一种尊重公平原则的道德观点看,琳达与乌拉的地位相同,待遇也不应有别。

按这种理解,道德是一个规则体系,它只规定个人的意志,而不规定作为意志结果的、发生在世界中的事情。以此观之,要恰当地评判某个人的行为,我们似乎就应该着重看他的动机,而非动机具体如何展开。伊曼努尔·康德对这种观点有清晰的阐发,他认为善良意志即便没有得到善的结果也依旧“像宝石一样闪耀”,其光芒不逊于另一成功了的意志。

看重动机和意志的道德有何深远意义?在许多情形下它都能做到一碗水端平。以失败的努力为例,如果你我都打算刺杀某位民选政治领袖,你的子弹因鸟儿而偏转而我正中目标,但此时我们的道德罪过仍是相等的。

但把道德评价和我们的动机捆绑得太紧也是成问题的。因无意间致使小孩死亡而责备你固然不公平,但责备有意为之的人也同样带有某种不公平性。

要明白这一点,不妨设想另一种道德,它由一系列指引着我们意志的神圣命令构成,违者来生将受重罚。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轻松遵守命令,那我们每个人避开惩罚的机会也就相同,这一体系因此而避开了未能保证机会平等之类的批评。

不过,我们的世界离机会平等还很远。如托马斯·内格尔(Thomas Nagel)所言,放到1930年代,离开母国的德国人保持道德纯洁的难度比留下的人要小得多。若琳达和乌拉的父母就住在附近,那也就没有驱车数百英里的问题了。在其他人根本不用去冒他们自认为需要冒的那些风险的情况下,为什么他们现在却要付出受责备及产生负罪感的代价?

鉴于我们拥有的动机本身也是运气的产物,神圣命令式的道德消除了以动机取人的巨大不公。上帝将如何合理地回应?全然的仁慈和谅解,而许多人也相信上帝会如此。假如我们也依样画葫芦,以全然的仁慈和谅解来回应犯错者,那我们就必须摒弃诸如怨恨这样的道德情感,还有因有意的行为而责备他人及谋求报复的欲望。

这似乎会引发灾难。如果人们知道自己无论做什么都不会被责备,难道他们不会做出最可怕的事情来吗?不一定,即便我们摒弃了回溯式的(backwards-looking)道德情感和依照动机来决定责备与否的做法,道德当中仍留有一项关键元素,其特征正是前瞻性(forward-looking):仁爱(benevolence)。

仁爱或仁慈(kindness)意味着为了他人而让世界变得更好。这部分地涉及到减轻他人的痛苦,也关乎预防人们互害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如较为人道的刑罚。

在违反封城相关法规这一案例中,仁爱要求我们克制古老的冲动,不能认为不幸的乌拉过错远大于幸运的琳达。面对二人的父亲住得离她们都很远这一不幸事实,我们也要约束一下自己的责备欲。我们要做的乃是确立一些前瞻性的遏制措施,如对违反封闭要求者课以极高的罚款,立法时也要考虑到琳达和乌拉这类有特殊情况的群体。

报复和责备不应成为道德评价的主要机制。相反,我们应该采纳某种形式的仁爱,以全面杜绝“道德运气”的困扰,同时也要想方设法让世界变得更好。

(作者Roger Crisp系牛津大学道德哲学教授、牛津大学圣安妮学院上广研究员)

(翻译:林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