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明一代,一直深受倭寇的侵扰。早在元朝时期,倭寇就已经在中国的沿海地区进行劫掠活动。根据《元史》记载,武宗至大元年,枢密院就曾上报皇帝:“日本商船焚掠庆元,官军不能敌”,至正二十三年八月“倭人寇蓬州……倭人连寇濒海郡县。”到了明朝时期,倭寇的活动更加猖獗。从时间上说,“倭寇之患”几乎和明代历史相始终。明代初期记录倭寇侵扰,最早要数洪武二年一月《太祖实录》:“倭人入寇山东海滨郡县,掠民男女而去”。自洪武二年(1369年)至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倭寇从广东揭阳地区彻底被击退为止,共计二百四十九年之久。倭寇破坏巨大,在其最为猖狂鼎盛时期:“连舰数百,蔽海而至”,在沿海数千里海岸线上同时进扰,规模之大达数万人。根据《明史纪事本末》记载,倭寇“官庾民舍,焚劫掠夺,发掘冢坟,束婴孩竿上,沃以沸汤,视其啼号,拍手笑乐。得孕妇卜度男女,刳视中否为胜负饮酒,积骸如陵。”就东亚整体秩序而言,倭寇不仅构成了元末及明代中原政权与日本进行正常经贸交往的破坏因素,也成为朝鲜民众至今难以平复的历史痛点。
根据历史学家的研究,“倭寇”的概念始于高句丽广开土王碑中:“倭以辛卯年来渡海”和“倭寇溃败”的文字记载。“倭”是我国古代对日本的称谓;“寇”,匪也,“倭寇”即指来自“倭”国日本的盗匪。《汉书·地理志下》中写“夫乐浪海中有倭人,分为百余国。”唐代颜师古引《魏略》中也曾记载:“倭在带方东南大海中,依山岛为国”。倭寇是如何跟日本划上等号的?倭寇的的构成包括什么?刨除因民族主义而带上恩怨情仇色彩的倭寇到底是怎样的?倭寇与明王朝的东亚秩序的之间的关系如何?这些是当今学界“倭寇”研究的主要议题。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刘晓东教授的新著《“倭寇”与明代的东亚秩序》一书,通过明史典要实录以及史料中有关日本、朝鲜的相关记载,对“倭寇”的上述议题在学术上做出了较为全面客观的梳理和研究。
倭寇的定义和产生
传统研究认为,倭寇就是指日本的强盗。到16世纪前后,倭寇的含义却并非如此简单。就倭寇的实质而言,刘晓东认为其是“一部分明朝、日本及朝鲜人组成的劫掠与走私群体。”根据《明世宗实录》记载,嘉靖年间湖广道御史屠仲律曾上书皇帝称“夫海贼称乱,起于缘海奸民通番互市,夷人十一,流人十二,宁绍十五,漳泉福人十九,虽概称倭夷,其实多编户之齐民也”。从东亚整体视角来看,刘晓东认为“倭寇既非脱离了国家概念而呈现出极强自我意识的具有较强政治诉求的社会群体,也非从属于某一单独国度的海上势力集团,而是在东亚各国自身社会变迁及其交互影响的促动下,一部分来自明朝、日本、朝鲜的滨海之民,为谋求经济利益联结而成的以海洋为舞台、组织结构较为松散的民间劫掠与走私群体。” 从明王朝官方的认识来看,之所以将倭寇与日本联系起来,与嘉靖年间“宁波争贡”以及“大倭寇”有关。而万历年间丰臣秀吉对朝鲜的侵略战争以及对明朝的觊觎,让明王朝基本确立了倭寇等同于日本的观念;受“民族国家”理念的影响,近代以来中国、朝鲜和韩国的研究者出于“自我防御心理”,也很容易简单地把倭寇等同于日本。
《“倭寇”与明代的东亚秩序》
刘晓东/著
中华书局 2019年6月
倭寇产生的背后有深刻政治经济因素。一方面,从日本国内来说,十四至十六世纪,日本社会经济较为落后,因此和发展水平更高的中国进行贸易(明朝政府所谓的“进贡贸易”)是其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另外,扩张海外市场也为日本国内的产品生产提供了保障。室町幕府时期,手工业逐渐从家庭作坊中独立发展出来,生产出很多东亚闻名的特色物产,包括“东北的麻、大和的纸以及山城的刀剑”等。日本学者伊豆公夫在《日本历史讲话》一书中,描写了此时的日本外贸需要:“对外贸易的关心,在全国取得很大的普及,把京都拿来做例,当地的封建诸侯,甚至不顾自己的危险和恐惧,组成小规模的探险队,来搜寻海上贸易的对象。”此外,航海技术的发展给予了日本海外贸易的可能,也为日本诸侯武士进行海盗事业提供了条件。而正常的海上贸易之所以走上暴力海盗的途径,还与日本动荡不安的社会政治有关。从1335年到1392年,日本进入了南北朝战争;从1467年至1567年,又进入了长达百年的诸侯混战,这种无休止的战争不仅严重破坏了日本的社会经济,也削弱了统治阶层的经济力量和政治力量。武士阶层因此失去地位和经济来源,他们和因战争、赋税徭役所迫而破产的下层民众结合在一起逃亡海上,劫掠商船。另一方面,从中国来讲,明王朝建立以后,国内的局势逐渐稳定,经济也逐步恢复和发展,沿海出现了许多商业城市,海上贸易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特别是郑和下西洋后,更刺激了沿海商人向海外发展,但是沿海倭寇的侵扰又迫使明政府封闭起海外贸易的大门。官府的禁海法令并未在民间得到彻底执行,沿海豪强奸商因利益走私而至勾结倭寇的现象屡见不鲜。此外,元末与朱元璋争夺天下失利的方国珍、张士诚的残存势力也逃亡海上,占据岛屿,勾结海盗,成为海寇。
明初的对日政策
历经元末长期战争破坏,1368年,明王朝总算建立起来了。然而,此时在西北依然存在着蒙古卷土重来的危险,在东南则面临海上敌人——倭寇的侵扰。面对此种情形,明王朝对西北坚决采取军事行动,而对日本则一直以重建“华夷之辨”的东亚秩序为目的,采取较为平和的“申交”手段。明朝建立伊始,朱元璋就派遣使者告谕包括日本在内的诸国。归纳这些诏书的内容,无非是昭告各国,元朝作为敌夷窃居中华,导致“华夷失序”,及至朱元璋不满华夷易位,荼毒天下生灵,奉天命恢复中华正统。在对日本的诏书中还特别强调“除报正统之事外,还兼谕倭兵越海之由”,并作出了“只要不为寇盗之行,则臣与不臣皆可”。然而,此次派使前往却并不顺利,使臣刚登上日本便被杀5人,杨载、吴文华被拘禁三个月方被放还。倭寇也依然在山东、浙江等地进行劫掠。朱元璋对此采取了禁倭的措施。尤其是在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牵扯出日本使者与胡惟庸勾结密谋伏兵贡船,进而进犯中国沿海,更让朱元璋大怒,一度拒绝了日本的入贡请求,并派信国公汤和巡视海上,建造战船、设立卫所,修筑山东、江南、江北、浙东、浙西等海上五十九城,以防备倭寇入侵。
但是朱元璋在禁倭的同时,又将“倭寇的意图和日本统治者的意志加以区别”。洪武三年,朱元璋派遣莱州府同知赵秩携带诏书再次出使日本。此次诏书中再次言及倭寇问题,“俄闻被寇者来归,始知前日之寇非王之意”,这就巧妙地把底层的侵犯行为与上层的政治意志撇清了关系,也为缔造明、日封贡关系创造了可能。可见,朱元璋最初对日交涉的核心目的是想通过申交确立与日本的封贡关系,将日本拉入到新的东亚区域的秩序中来,从而实现中原王朝“四夷宾服”的合法性和正统性,禁倭只是次等要求。
朱元璋的努力也收到了日本方面的积极反馈。《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四年十月,日本怀良亲王称臣入贡。怀良亲王时,日本国内正处于南北朝对立的局面,面对北朝的军事压力,怀良亲王的征西将军府内部矛盾重重,他执政的南朝“出现独立性、分离性倾向”。面对南朝内外严峻的政治、军事压力,怀良亲王不得以通过向明称臣的方式,以换取明朝的支持来挽回国内颓势。虽然朱元璋后来也逐渐了解到怀良亲王在日本的地位和其目的,但这种入贡仍然极大满足了明朝“四夷宾服”的需求。《明实录》中也将怀良称为“日本国王”。虽然终洪武时期,日本北朝并未与明建立官方关系,但是围绕着“禁倭”与“申交”展开的对日交涉,正是“洪武君臣践行‘王道政治’为基础的新型东亚区域秩序建构过程中的一个侧面”。
洪武晚期,掌握日本北朝的足利幕府在南北朝对峙中逐渐得势。明朝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足利义满统一了日本。他在统一后大兴土木,却苦于财政枯竭,便希望与明朝通交以建立起正常的贸易关系。足利义满派亲信僧人祖阿和商人肥富一起出使明朝,主动“来贡”。建文帝对此十分高兴,派遣使节道彝、一如回访日本,受到足利义满的盛情接待。此时,足利义满已经了解到明朝内部建文帝和朱棣因争夺皇权而进行战争的情报,因此决定派遣坚中圭密为使节随明使节回访,并准备了两封国书(一封给建文帝,另一封给明成祖朱棣)。足利义满在给明成祖朱棣的国书中称赞其“勘定弊乱”与“启中兴之洪业”,这对于刚刚通过武力从侄子手中夺取皇位的朱棣来说,是一种对其政治权威的肯定。因此明成祖不仅允许日本进行朝贡贸易,还派使节“赠日本国王冠服、锦绮、纱罗以及龟钮金印”。这就意味着朱棣顺势将中日关系纳入到封贡关系之中,新的东亚秩序也由此建立。同时,明成祖也要求日本室町幕府打击倭寇,出现了中日联合“剿寇”的局面。
明代东亚秩序体系的解体
明朝建立后,经过太祖朱元璋、成祖朱棣等的不懈努力,确立起了以明朝为中心的东亚区域秩序体系。这一相对稳定的“册封-朝贡”体系,一直持续到16世纪中叶,随着倭寇问题的深化与丰臣秀吉入侵朝鲜的“壬辰倭乱”,逐渐趋向解体。在这个变换过程中,发生于嘉靖二年(1523年)的“宁波争贡”事件,常被看做是一个具有转折性的标志事件。
明朝和日本幕府的朝贡贸易开始于永乐二年,至嘉靖二十六年终止,共计17次。朝贡贸易开展前期比较平稳,而日本发生“应仁之乱”后,幕府将军失去权势,成为徒具虚名的傀儡,地方的大名分离,围绕“遣明船”带来的巨额贸易利润,武士豪族大内氏和细川氏展开了激烈的争夺。嘉靖二年,大内氏家主大内义兴派遣谦道宗设为正使,持正德勘合(印信)道明朝进行朝贡贸易。细川氏家主细川高国为了与之对抗,派遣鸾冈瑞佐为正使,浙江人宋素卿为副使,持弘治勘合也奔赴明朝。大内氏的使团最先抵达朝贡口岸宁波,细川氏的使团后至。深谙中国官场的宋素卿一到宁波就用重礼贿赂了明朝市舶司的提举宦官赖恩,得以先行入港受检贸易。市舶司欢迎两个使团的宴会上,赖恩也将细川氏使团的鸾冈瑞佐置于首席,这让谦道宗设十分不满。于是谦道宗设召集人马掩袭细川使团,当场杀死了鸾冈瑞佐,焚烧了细川使团的船舶,又追赶宋素卿到绍兴城下。在追击的过程中,沿途烧杀,给明朝的地方社会造成极大破坏,甚至还劫持了指挥使袁琎窜逃海上,并将率兵追击的指挥使刘锦杀死。
“宁波争贡”事件让嘉靖皇帝十分恼怒,除了严厉追责相关的浙江地方官员外,决定限制对日朝贡贸易。嘉靖皇帝除了悲叹地方官员无能外,还认为这是对明朝上国威严和东亚“华夷秩序”的损害。这次事件给中日关系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但是基于利益考虑,明、日双方都不愿意由此导致朝贡贸易的中止和东亚区域秩序的崩解。因此,明朝并未断绝与日本的朝贡贸易,只是重申“十年一贡”的规则,以示警戒。日本方面也寻求各种途径,希望消除误会,恢复于明朝的关系。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基本消灭掉细川氏势力的大内氏派遣著名外交僧人策彦周良为正使入明朝贡。一度中断的明朝与日本的通交关系得以恢复。
策彦周良使团入明之际,东南沿海的走私日趋猖狂,“倭寇”问题日渐显现,进入了历史上著名的“大倭寇”时期。“靖倭”成为明朝东南沿海地区的主要策略。中日间再也没有被官方承认的朝贡贸易。
如果说“宁波争贡”让本就不稳定的东亚秩序出现裂痕,那么长达七年的“壬申倭乱”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以明王朝为中心的东亚秩序解体。
日本天正十九年(1591年),丰臣秀吉在平定九户政实之乱后完成了对日本的统一。统一后的丰臣秀吉野心逐渐变大,萌生了假道朝鲜入侵大明的想法。1592年4月,日本军队渡过对马海峡在釜山登陆,而后分兵三路,长驱直入。沿途朝鲜军队溃不成军,日军势如破竹,很快攻克尚州、忠州,5月3日,日军攻占汉城,朝鲜国王李昖仓皇北逃。之后,日军继续北进,数月之间相继占领平壤、开城、直达会宁,朝鲜“八道几尽没”,李昖也被逼走至明与朝鲜边界的义州。走投无路的朝鲜君臣不得不求助明朝。
对于是否出兵救朝鲜,明朝廷内部有着激烈的争论,毕竟当时明王朝并不太平。宁夏的蒙古总兵哱拜的叛乱正在势头,缅甸也爆发了与明朝的大规模军事冲突,消耗了明朝大量的军力、武力,如果三线作战必将导致“岁荒民穷。邦本奈何,此其忧不在边境,而在总社也”的后果。然而出于“扶危字小”的传统“华夷”观念,万历认为救助处于宗藩关系下的朝鲜是不能推卸的责任担当,也是维持东亚区域的必然选择。1592年6月,明军出兵朝鲜抗击日本侵略者,1599年4月,明军获胜班师回朝。次月,万历皇帝颁布《平倭诏》宣告抗倭战争胜利结束。
虽然抗倭获胜,但这场战争却让明王朝元气大伤,对国内的控制力下降,这为努尔哈赤叛明创造了条件。包括“朝鲜战役”在内的万历三大征,造成了国库空虚,军费的窟窿只能通过增加赋税来填补,更加重了底层与明王朝的矛盾,这也是造成明末农民起义的直接原因。可以说,万历朝鲜战争是一场赌上了明朝国运的战争,最终导致了明朝的灭亡,以明为核心的东亚秩序也随之解体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