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記者莊北寧)緬甸聯邦議會議長曼溫凱丹1日在聯邦議會會議上宣佈,議會各團體推舉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名單的日期將提前至3月10日。
在2月8日的聯邦議會上,曼溫凱丹曾宣佈,推選總統和提出候選人名單的會議將於3月17日開始舉行。政治分析人士指出,聯邦議會推舉總統日期提前,可能與各黨派私下談判結果有關,也可給當選總統多些組閣時間。
根據緬甸憲法,總統由聯邦議會選出。首先由人民院(下院)經選舉議員團、民族院(上院)經選舉議員團和軍方未經選舉議員團各推舉一名副總統候選人,由議會專門機構對候選人資格審查後,聯邦議會將就3名候選人投票,得票最多者當選總統,其餘兩人為副總統。
新當選總統負責組建新一屆政府。現任總統吳登盛領導的本屆政府任期將於3月30日結束,新總統領導的政府最早於3月31日宣誓就職。
緬甸聯邦議會由人民院和民族院組成,共有664席。緬甸全國民主聯盟去年11月贏得全國選舉,獲得人民院和民族院各半數以上席位,可以保證其推舉的候選人分別在兩院獲得通過,並憑藉席位優勢確保其一名候選人當選總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