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新疆种棵树”碳中和志愿捐款活动现场 邓春花 摄
-bottom: 5px;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现场捐款 邓春花 摄
中新网丽水4月30日电(范宇斌 叶炜婷 邓春花)30日,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人民法院牵头举办了一场“我为新疆种棵树”碳中和志愿捐款活动,该市公检法司部门党员干部及碳中和志愿者纷纷加入捐款行列。据悉,这些捐款将和龙泉本地破坏绿色生态行为者自愿交纳的补植复绿费用一起,全部用于龙泉市落地在新疆新和县的碳中和志愿者公益林生态复绿。
“碳中和”是指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正负抵消,达到相对“零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国许下庄严承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据了解,龙泉市这种司法助力“碳中和+生态扶贫”形式在浙江尚属首创,这既是司法护绿的生动实践和有效延伸,也是绿色扶贫援疆模式的重要创新,更是跨域统筹建设“三北”防护林工程的一次探索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