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委原书记颜赣辉因受贿罪获刑11年。新余中院 供图 中新网南昌4月16日电(记者 李韵涵)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16日公开宣判中共宜春市委原书记颜赣辉受贿案,对被告人颜赣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颜赣辉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0年,被告人颜赣辉利用担任宜春市委常委兼副市长,萍乡市委副书记,景德镇市委副书记
3月26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宜春市委原书记颜赣辉受贿一案。 新余中院 供图 中新网南昌3月26日电 (记者 李韵涵)记者26日从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当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宜春市委原书记颜赣辉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20年,被告人颜赣辉在担任宜春市委常委、副市长,萍乡市委副书记,景德镇市委副书记、市长,上饶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宜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