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2月20日电(郭其钰)“你使用的房子是法院的执行标的,不按期腾退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记者20日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发出浙江首份《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一周内被执行人便主动到法院承认错误,书面承诺按时腾退不动产并具结悔过。 娄某与吴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吴某以自己名下的一套不动产抵押给娄某,仲裁裁决吴某应支付娄某350余万元及相应利息。经娄某申请,杭州中院依法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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