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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陈基福等51人涉黑案宣判 两名“保护伞”获刑逾十年

图为审判长宣读判决书。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桂林10月30日电 (蒋励 黄彦铭 林浩)10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陈基福等5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以及2名“保护伞”作出一审公开宣判。 其中,该案组织、领导者陈基福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一千八百二十五万元。其余5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