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交通主管部門16日公佈“7·19”火燒遊覽車事件賠償情況。24名罹難者中有23名罹難者的家屬與業者達成和解,每位罹難者獲得包含“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客運業乘客責任保險”“客運業旅客運送責任保險”及“旅行業責任保險”等在內的664萬元(新台幣,下同)理賠金,現已完成匯款賠償。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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