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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网济南11月6日电 (记者 梁犇)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6日公开宣判被告人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罪案。法院一审判定蔡国华依法应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6年,被告人蔡国华